米德伯里大學政治系助理教授Jessica C. Teets的最新論文《讓公民社會盛放:協商性威權主義在中國的崛起》,通過對中國去中心化的公共福利制度及其提供公共服務的渠道的探討,展現了2008年經濟危機之后,地方政府和公民機構間日益無間和密切的合作,以及同樣激烈的對抗;并由此闡發了一系列 “公民社會組織VS.國家威權主義&國家主導的發展模型”的經典案例。作者將這種兼具了“合作與對抗”的模式稱作“協商型威權主義”。政府不再以粗暴的方式進行很多政策操作,相反,政府通過具有自治性的公民社會及其一系列的民間組織作為一種間接的政策工具,通過協商、妥協、磨合、引導等方式,保持對社會的控制和影響力。

Teets此文破除了傳統認識中“威權主義國家與公民社會不能共存”的舊式看法。作者通過在北京等五省市的百余次訪談和田野調查,指出政府官員對于公民社會組織的看法有了根本性的轉變,不同于以前恐懼群眾集會和民間組織的老式官員,越來越多的官員意識到,策略性地與民間組織合作,是減少政府壓力、節約政府工作成本、協助公共產品準確服務到目標人群的重要途徑。

同時,地方官員也明顯感受到了,過于強大的民間組織可能會導致更多的社會不穩定,甚至“顏色革命”。雖然關于“小政府-大社會”的外來理念早已廣為中國的政府和民眾所知,但公民社會組織第一次使得這種理念的實現成為可能。中國的中層官員們卻藝術性地掌握著“策略性的合作”與“潛在的危險”之間的平衡,一邊讓社會組織來完成一些有廣泛社會認同和共識,同時也符合政府政策目標的項目,通過這些合作來消解政府與公民社會組織之間的某種敵意;另一邊,則謹慎地避開尚未達成社會共識的領域,減少直接的摩擦。

當然,這種平衡術也基于兩大社會變革前提。一是公共產品供應的去中心化:傳統模式下的中國,依然留存了很多計劃經濟時代的特點,其中很多公共服務產品的提供,必須由市一級、省一級的政府來批準和供應,行政級別如此之高,也使得服務效率非常低下;而公共產品服務的去中心化,使得愈來愈多的“服務供應方”變成了策略和手段更為靈活的底層政府,他們足夠了解底層的情況,也更有把握選擇可靠的民間機構來協助其發放公共產品,提高辦事效率,也使得民眾對公共產品的服務更為滿意;二是規范化的國家模式:即將政府從公共產品的供應方,漸漸變成裁判員——只負責制訂政策和規則,而不再一條龍地包辦所有事情;同時,由資源配置更為靈活的市場和社會提供服務,填補政府的“退場”;政府只需要規范市場、監督交易、懲處違法者。

對“小政府-大社會”理念實質的踐行和對“與公民社會組織的策略性合作”,以及對社會組織的謹慎態度,最終合流一處,創造性地產生了“協商型的威權政治”的中國現實。某種公民組織,在規范化的國家模式下,培育了屬于自己的生存策略,也充分利用了并不寬裕的生存空間,游走在國家與社會之間。? (文/阿蘇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