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管中國政府期望通過共同富裕實現民族和諧與社會安定,但經濟增長與社會變遷卻恰恰成為近年來民族問題的重要誘因。

流入新疆與西藏的人口(以漢族為主)早已超出了流出人口。人口流動導致民族結構變化,新移民與原住民經濟社會地位的懸殊會對當地秩序帶來沖擊。不過,研究者反對將人口遷徙簡單歸結為“中央政府試圖稀釋少數民族比例”的陰謀論調。首先應該認清,人口遷徙的總趨勢是從西部欠發達地區流向東部發達地區,從農村流向城市;其次,應該區分自發遷徙與政府指令下的遷徙,而后者只有三種情況:消除貧困,生態保護與大型建設,這些均與改變民族分布無關。事實上,改革開放以后絕大多數人口遷徙都是市場驅動下的自發遷徙。

以新疆為例,80年代以來大量維族人因為商業、旅游、教育等原因從農村遷往城市或遷往其他省區,也有很多漢族人因工作遷往新疆。大規模人口遷入分為三類,生產建設兵團雇傭的季節性工人,國有企業或大型項目建設雇傭的建筑工人,生產建設兵團雇傭的長期農民。只有最后一種是長期居民。此外還有大量從事服務、旅游、食品、零售的零散移民。這些都是經濟驅動下的自發遷徙。

盡管80年代以來大量漢人涌入,但西藏人口的94%依然是藏人。遷入移民集中于旅游、零售相關行業。此外大量建筑工人,援藏教師、干部、專業人員涌入西藏,但他們都是臨時性的。如同新疆,遷徙可分為自發與政府引導,且遷入多于遷出。

在市場化大潮面前,少數民族的適應程度各不相同。回族、滿族、朝鮮族的經濟表現最佳,甚至與漢族相當。作者認為成因有四:城市化程度,人均受教育程度,漢語掌握程度,與漢族交往乃至融合的程度。因此,不能簡單地把少數民族籠統地視為經濟上的劣勢群體,但以市場為導向的遷移和混居在增進交往的同時也的確會引發民族摩擦,尤其是當競爭資源和就業機會時,市場機制只會加劇這些矛盾。

一個明顯的現象是:近年來新疆與西藏的經濟增長遠超平均水平,但貧富分化也明顯表現出民族性。為改變這一現狀,自治區政府以簽約的形式努力為穆斯林創造就業。但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補貼與直接創造就業的能力下降,很難通過行政指令為少數民族提供就業。

而西藏由于工業基礎薄弱,自然條件脆弱,經濟更依賴于中央的補貼與轉移支付,受市場經濟影響較小。且囿于自然條件,外來人口多半無定居打算。但新興的旅游業與政府投資的大型工程所創造的就業機會依然為外來人口占據。原因有三:(1)、旅游業受市場規則支配且很多新移民攜資金來創業,(2)、內陸來的工程隊更愿意用己人,(3)、漢族和回族較藏人懂得經營人脈關系從而占據優勢。此外,新興的種植業所需技術與商業經驗藏人也不具備。

造成當下民族問題的主要原因可稱為“發展進程中的社會排擠”。這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不可避免,因為市場化削弱了政府微觀管理的能力,政府很難改變企業用工偏好。但,相對于全國其他地區,政府在這兩個地區的宏觀調控能力最強,因此應該可以在推動地區發展與公平方面有更多的作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