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遐齡

[文章導讀]百年以來,中國社會風雨蒼黃,天翻地覆,變幻之快、之多,讓過來人都目不暇接。在這樣的時代里,“閱歷”有著遠比其他時代更加豐贍的內涵。茅盾曾用三部曲《幻滅》《動搖》《追求》來寫年輕人的心靈成長史,當這些認真、執著者經過歲月的積淀之后,他們的感悟,剝盡鉛華,有如國手作畫,略施皴染,卻意態盈盈。為此,本刊特設“閱世”欄目,來與讀者一起傾聽長者們此時此間對世道人心的點滴評斷。本期由謝遐齡先生從日常里人與人之間的擁擠碰撞出發,來談論民主這樣的大問題。

走在路上,或在商場中,常常無端地被人撞一下。不僅撞人者沒感覺,被撞者一般也沒感覺。倘若有位被撞者較真兒:“先生,您留點兒神,別撞我行嗎?”撞人者多半兒會訝異道:“我哪兒撞您啦?沒挨著您呀!”若再較真兒:“明明撞著了嘛!您怎么就沒感覺吶?!”回答往往是:“喲!讓我瞅瞅哪兒撞壞了,算算該賠多少!”甚至“您是瓷的還是玻璃的?就這么碰不起呀?”

我很佩服美國人:在相當擁擠的環境里,他們能巧妙地不碰著任何人地穿過人群。倘若不小心碰著一下,立刻道歉。撞著別人、被撞者提示后仍然不道歉,就被認為故意冒犯,可能引發嚴重沖突。

我們對推、撥、撞已經毫無感覺,已經達到麻木境界,否則會很痛苦——試想,如果被人碰撞、撞者沒事似地揚長而去,感覺到被冒犯而又無可奈何,豈不生氣?憋在心里,豈不痛苦?于是把知覺能力練弱、練沒——剝掉尊嚴的防護層。尊嚴妨害生命,就須廢掉。

或曰:您老人家也太脆弱、太過敏了!別人也不是故意碰你的,何必計較?!

答曰:別誤會我是夫子自道。我早就“開悟”、耐性日益增強,接近“不動心”境界了。要講的是公理。問題就在這些人確實不是故意的。正因為不是故意的才更有資料價值:證明這些人無知無覺。碰了別人毫無感覺。別人提示他竟然還要詫異,絲毫不認為有何不妥。令人痛心處也正在不得不重提魯迅命題——麻木不仁。

或問:有那么嚴重嗎?

答曰:嚴重之極。這里正好凸顯中西文化差異——是否懂得尊重他人。

人格尊嚴至少有三義:自尊,尊重他人,尊重規則。三者中,自尊為本。實踐時,尊重他人為首。規則是人們公共意志之體現。不遵守規則就是冒犯一切人。尊嚴是人之本。不遵守規則,失自己之本,實質上是不自愛;就是拋棄自尊。

或曰:此言大謬!照你所說,似乎大家對人格尊嚴都不在意。但只要放眼看去,人們自尊心都很強。典型案例:電瓶車騎士闖紅燈時不但不減速,還要斥責不閃避他的步行者。如果對他表達不滿,電瓶車騎士會罵你“不懂規矩!”違規者才真有自尊心。

答曰:這是誤用詞匯。兇悍,不是自尊。

有普世價值嗎?當然有。至少有一項:人的尊嚴。毛澤東盛贊中國知識分子寧可餓死也不食嗟來之食的骨氣,充分肯定中國人自古以來的價值觀念——人的尊嚴。這與西方文化“不自由毋寧死”相通。

自由之根本義乃是人格尊嚴。康德曰“人是目的”,其主要意思內涵:人格尊嚴是目的;人格尊嚴高于一切,乃圓滿的善必有之義。人格尊嚴三義是個內在相關、相聯的統一體。三者互為前提,缺一不可。缺少對他人的尊重,自尊是不可能的;缺少對規則的尊重,自尊也是不可能的;同樣,缺少自尊,不可能尊重他人和規則。

人格尊嚴三義統一于理性。兇悍與尊嚴區別在于,前者憑恃暴力,后者立于理性。依仗有錢、有權、有力,或善于呼朋引類糾集幫派張大聲勢,壓迫弱小、欺凌異己,強迫他人服從自己意志,是兇悍。立于道理、正義,尊重他人意志,但決不容許他人侵犯自己,才是自尊。故曰:人格尊嚴三義統一于理性。

中國文化中有非暴力主義因素:伯夷叔齊采薇歌“以暴易暴兮,不知其非矣”,與耶穌“收刀入鞘吧!凡動刀的必死于刀下”相互輝映。得之于暴力的,必定缺少尊嚴。此中的道理很明顯:暴力用于強制;強制則違背意志自由原則,也即不顧他人尊嚴。只要有一部分人被強迫,就必定在若干時日之后反彈,難免循環不已。應當借鑒英國史給人類提供的最好范例:各階層協商解決重大爭端。為何以暴力求民主,必定得不到民主?這是因為民主屬于制度。這種制度建基于權利。然而不少人把民主認識為權力。這是誤解。在民主制度中確實包括權力。然而作為制度,民主的根據是權利。權力在邏輯環節中位于末端。權利作為根據,在邏輯環節中位于前端。權利源于自由意志;其本體是人格;其要義是尊嚴。由此,民主屬于理性主義文化。“爭取民主”,爭取的是權力。以暴力爭取民主,更顯明爭權力之義。歷史已經昭示,暴力所爭得的并非民主制度。

有論者曰:印度有民主,科技日新月異,GDP迅速增長,正日益強大。抱歉我不通印度史。但觀我所崇敬的甘地,倡非暴力主義而竟死于暴力,且為暗殺這種卑鄙手段之暴力,很難相信這樣的民族會給人類帶來福音。(自注:甘地死時印巴尚未分裂,視為民族文化傳統相同。)這樣的民族在強大途中會不斷遭到暴力主義抵銷;發展到一定程度,瓦解趨向與生長趨向勢均力敵,甚至超過生長趨向,之后就漸趨弱化。其強盛是有限的。

民主不簡單是投票,少數服從多數。簡單地歸結為少數服從多數,即是暴力主義。必須以理性為基礎。民主之前提是尊重他人意志。有不少案例:即使少數被否決,還會有若干人不停地鬧事,使得投票獲勝方無法執政。此中要點是:這少數參與者不尊重他人意志;同時他們對親自參與的投票,不承認結果,又表明他們缺少自尊。這種情況就是以暴力主義取代理性主義。

民主,無論形式上是票決還是協商,無非是人們的意志互動。諸意志達成結果,無非強迫或尊重。也就是說,或者是暴力主義,或者是理性主義。

理性主義才會有民主。一個大多數成員崇奉暴力的社會,不可能建成民主制度。(案例:基層選舉,有的地方以引進財神參與為典型。表明,相關人士已經步入歧途。因為這里把錢作為暴力使用。)

人格尊嚴是民主之前提。反省我們自己的歷史;反省我們自己當下的日常生活;與鄰國提供的經驗教訓作對比研究;就會認識到:克服暴力主義傾向也是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必要條件。

文化自覺,首要且為根基的就是認識到自己是個人。人之根本是人格尊嚴。文化自覺的努力方向即是完成人格尊嚴。

自尊、尊重他人、尊重規則。學習尊重他人,從時時留心不要碰撞他人身體做起,踏踏實實地在日常生活中共建中華民族崛起、培育中國民主制度。

(作者單位:復旦大學社會發展與公共政策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