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東旭
近年來在中國民族地區,爆發了一系列以西藏“3·14”、新疆“7·5”為代表的沖突性事件。之后,社會各界掀起了一場有關當下中國民族問題與民族政策的重大討論。這些討論大致可分為兩派:較為溫和的言論認為,當下中國的民族問題與建國早期已經很不相同,因此在民族政策的具體實踐過程中應該有所調整以應對變化了的現實;較為激進的言論則認為,當下中國所面臨的民族問題在很大程度上是由早期的民族政策所導致,因此當務之急在于對這種業已被政治制度化的“民族”去政治化,把我國的“56個民族”改稱為“56個族群”,強調公民的一致性,淡化民族差別意識。
盡管強調的程度不一,但無論是溫和派,還是激進派,他們的基本共識是,當下中國的民族現狀及面臨的問題都已不可與新中國早期同日而語,當局應該在相關措施方面進行適當調整。當下中國民族和民族關系最緊要的問題之一,就是傳統的觀念和政策如何接納由市場化、城市化和全球化所帶來的民族及民族關系發生的新變化。其外顯的問題是,既有的體制和觀念,應如何應對因市場經濟的深化所帶來的民族人口大規模跨區域流動等一系列問題。
無論是“3·14事件”,還是“7·5事件”均爆發在當地的中心城市,而不是在農村,這些事件的參與者大都是這些城市中的流動人口,而不是擁有這些城市戶籍的常住居民。互聯網、手機短信、數字圖像技術等新的信息技術加速了事件的擴散。而這樣一些基本性狀都是流動中國的時代產物,都以中國經濟和社會的快速轉型為大背景。
中國經濟和社會的飛速發展,促使其參與世界貿易的程度進一步加深,原本處于邊陲的少數民族人口開始被大規模地卷入到工業化和城市化的浪潮之中。與主體人群不同,大多數少數民族原居住地位于邊遠山區,生活水平低、教育條件差、交通不便,在生產方式、社會組織和傳統觀念上都具有一定獨特性,因此他們在跨入城市生活過程中會遭遇到更多的問題。而多元文化群體是否可以與所謂的主流社會在生產、制度和文化上較好地整合,實際上成為民族和民族問題的關鍵。
本文所要重點談及的彝人打工群體,其遭遇和處境在少數民族流動群體中頗具代表性。彝人原本聚居于四川、云南山區,如今以打工者身份外流分散到全國各地,尤其是改革開放的前沿陣地——珠三角,并集中在東莞、深圳和惠州三個城市。本文以東莞的打工彝人為例,展現他們在與本地社會進行整合的過程中,其文化特征的凸顯及群體組織的重構,進而探討在此新背景下,流動少數民族人口的民族意識及族界觀念。
流動的彝族工人
自1980年代初始,廣東邊遠地區以及湖南、廣西各地人口便逐步流入到珠三角,隨后這一流動潮擴展到四川、貴州、云南、河南等內地省區。少數民族大規模的流入則處于這一潮流的晚期。直到1990年代末,才開始有零散的彝人到珠三角打工,2002年以后逐漸形成規模,到2006~2007年達到高峰,現在總數估計在10萬人以上,其中很大一部分集中于東莞。
與其他人群一樣,他們在當地主要以打工為生,但有所不同的是他們絕大多數都從事于低端的生產線普工工作,并且基本上都屬于工廠招之即來,揮之即去的臨時工。由于世界貿易市場訂單存在季節性波動以及不可預見的風險,使得以外貿出口型工廠為主體的東莞經濟也相應地呈現波動性。臨時工的靈活性正好可以滿足這種波動性的用工需求,所以保持一定比例的臨時工是應對這種狀態的最佳手段。因此,臨時工的出現是當地勞動力市場的一種結構性需求。而彝族工人和其他少數民族工人群體,則因為他們自身的邊緣性和特殊身份,被迫成為可以隨時被工廠拋棄或吸納的群體。在每年9月到次年3月這段用工緊張期,臨時工是活躍于當地勞動力市場中的“香餑餑”,在無法招用其他工人的情況下,彝族臨時工也會成為“搶手貨”。而在其他用工不緊張的時候,臨時工便成了工廠挑肥揀瘦任由辭退的對象。也正是在這個時候,彝族工人的“彝性”成為必須要區別和被辭退的依據。這種“彝性”通常被描述為語言溝通困難、文化素質低下、生活習慣不好、喜好群體行動等等。
波動性的用工周期,使得四處流動、居無定所成為臨時工群體的主要特征,對于彝族工人來說,這一點體現得尤為突出。與此相伴的,是彝族工人極不穩定的經濟收入。在工作期間,他們的工資以工作時間來計算,通常每小時3.5元~7元。而造成如此大的工價差別的原因,主要是工廠用工緊張程度、工作行業以及所屬工頭抽頭比例不同。通常情況下,工頭與工廠的協議基本上都要保證每月有280個保底工時,即每月工作28天,每天至少還要工作10個小時。這樣他們的工資范圍理論上可以保證在980元~1960元之間。但實際上由于工人的流動性大、工價不穩定,以及工廠的克扣等原因,絕大部分彝族工人每個月的收入不會超過1500元。而當地一般工廠正式普工的工資范圍在1500~3000元之間。
小雄是2010年夏天我在東莞調查時認識的彝族工人之一,今年21歲。他從15歲就開始跟著叔叔出來打工,最初就到了廣東,后來先后輾轉去了北京、山東、陜西、山西等很多地方,直到2008年又回到東莞。在一次聊天過程中,他自豪地說,他在東莞不到3年的時間里換了81家廠,當地32個鎮區基本上都住過了。盡管他可能夸張了自己的經歷,工人們頻繁換廠確屬事實。當地的帶工頭也告訴筆者,有的時候幾十個工人同時放到一家工廠,等到一個月之后可能只剩下幾個人,能夠堅持在一個廠工作2~3個月的工人很少。高度的流動性是當地彝族工人的一種工作狀態,同時也是一種生活狀態。
事實上,小雄只是珠三角地區數萬彝族工人中的一員。他們大多都很年輕,年齡在15~25歲之間;教育水平都很低,能完成九年義務教育已屬不易;基本都沒有專業技能,只能從事普工或雜工;但是他們往往都有豐富的經歷,大部分都到過很多個省份打工。而在這個群體中,很大一部分還是像小雄一樣在東部沿海的工廠中做普通工人或臨時工。電子廠、玩具廠、手袋廠、鞋廠等等需要大量低技術水平工人的出口加工工廠,是他們工作最多的地方。
而不管在什么地方,流動都是他們生活的主旋律。盡管這種流動本質上由市場周期決定,但卻以工人“自主選擇”的方式表現出來。彝人提出換廠的理由,大多是因為工廠的工作太辛苦,工作環境太差。為了核實這一情況,筆者曾經以打工者的身份和他們一起在一家玩具廠工作了一段時間。而這段打工經歷確使筆者深刻地體會到工人們的艱辛,以及他們不得不頻繁換廠的無奈。
通常情況下,工廠臨時招工大多數都是因為接到訂單需要緊急趕貨。而趕貨就要不斷地加班,因此,這些新招來的工人每天平均工作12個小時以上,有的時候甚至可能會通宵加班。這些臨時加班的車間往往凌亂不堪,工人們每天都不得不在噪音和灰塵中拼命趕貨。睡覺的宿舍只有鐵架床,沖涼只有冷水。食堂伙食是每個月200元的標準,一日三餐只能湊合著填滿肚子。這樣的工作和生活條件,要保證工人能長期在這里工作確實很困難。從進廠的第三天起,我們一道的工人中就有人因為晚上睡覺著涼而感冒,接著其他工人也陸續感冒了,筆者在工作的第十一天,也同樣出現了感冒發燒的癥狀。這種“小病”很少有請假的機會,而在身體不舒服的時候仍然被迫參加繁重的工廠勞動,實在是痛苦的折磨,因此在工作剛滿兩星期的時候,筆者也選擇了出廠。而在此之前,一道進廠的幾個彝族工人早就出廠了。
廠方是為了趕貨而招臨時工,而趕貨導致的拼命加班拖垮了工人的身體,使得工人不得已而換廠,這種結構性的需要便通過個體被迫無奈的選擇得以實現。而諸如彝族工人這樣的邊緣少數民族群體因其自身的條件局限最容易被卷入到臨時工行業。同時,彝族工人窘迫的經濟狀況以及以工頭制為基礎的組織方式也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他們須長期從事臨時性的工作。
帶工制度與彝人的城市融入
彝人多做臨時工,而臨時工必須要依靠工頭帶領,這就促生了一整套復雜的帶工制度。盡管身處鬧市,人群流動頻繁,但是由于語言溝通的障礙,觀念和行為方式的差異,大多數彝人在個體層面與其他族群的交流很有限,在需要與外交往時,工頭實際上成了他們在東莞的“中間人”。除了通過工頭之外,大多數的彝族工人很少能有其他關系而在當地獲得工作的機會,而即使能夠找到工作,他們也會迫于彼此交流和情感的需要而難以脫離以工頭為首的彝人群體。這一群體的規模大小不一,有的大工頭手下能夠聚集數千人,而小工頭可能只有數十人。他們往往因為傳統的“家支”觀念、強烈的族群和地域認同而顯得比非彝群體更為團結。
因此,對于東莞的其他群體而言,彝人群體是獨特而隔離的,但是通過工頭這樣的中間人,他們之間又達成了互通,共處于一個城市。在筆者看來,正是這種中間人模式在當地完成了多樣性共存與社會有機整合。其具體表現為工頭在彝人的城市融入方面扮演的勞務中介、族群文化交流媒介和勞務糾紛代言人三種功能。
(一)工頭作為勞務中介
東莞彝族工頭帶工模式始于2002年,基本上是在模仿漢人用工模式的基礎上發展而來。其最初的形式大概有兩種,第一種是以地方政府有組織的勞務輸出為基礎,后來由于政府的組織難以為繼,轉而由個人來接手經營,這些接手的個人隨即演變為工頭。第二種則是基于個人自身早期在珠三角打工的經歷,受漢人帶工老板啟發,開始小規模地將自己的親人朋友帶到當地打工,后逐漸發展壯大。政府或其他部門組織的勞務輸出只能是將工人介紹入工廠,并不承擔其在異地的各種后續需求,而工頭對于工人的關照往往是全方位的。這也正是前期政府組織勞務輸出難以為繼的重要原因。
帶工的基本模式都是由工頭墊付所有的花費,將與自己有血緣、姻緣或地緣等關系的人從家鄉帶到東莞,幫他們進廠工作,并對工人所面臨的任何困難承擔責任,直到工人返回老家為止。與此同時,工頭和工廠(或者勞務中介)簽訂口頭或書面協議,承諾工人為工廠工作,工頭對工人負責,工廠將工資發放給工頭(或轉交于勞務中介,再發放給工頭),工頭扣除了前期的所有花費后,將剩余的工資按照事先約定的份額發給工人。在此過程中,勞務中介和工頭都會按照先前的約定從工人工資中扣除一定份額作為自己的收入??鄢姆蓊~根據市場工價和工人緊缺程度而定,通常在工人工資的8%~28%之間。
在這樣一種臨時用工模式中,工頭承擔了工人動員、輸送、供養、配給、培養、管理各個環節的任務。而作為工人來說,他只需要跟著工頭安心勞動,再領取工資就行。工廠也只是在用工緊缺的時候招工,用完隨即辭退,對于這部分勞動力的維護和再生產不承擔任何責任。因此,在這個意義上說,工頭是整個臨時用工體系中必不可少的中間人,處于該體系最為核心的位置。
(二)工頭作為族群文化交流媒介
初到東莞,彝人對所有面對的事物都是陌生的,從生存、生活再到工作都需要從頭開始學。工頭在這個時候就開始扮演培訓者和學習榜樣的角色,擔任著將他們已經學到的城市生活方式教授給這些年輕人的責任。對于這些初諳世事的年輕人來說,工頭的教授對他們的習慣、性格和品行的養成至關重要。
工頭們也常給筆者講,剛帶到東莞來的工人是不能急著就送到工廠的,要先安排在外面住幾天,讓他們知道這里的生活方式。除生活習慣之外,初來東莞的彝族工人還要學會如何在遵守規范的條件下工作。對于工廠來說,“聽話”且努力工作的工人是最受歡迎的。而很多工廠在雇傭彝族人時,最擔心的就是這些彝人是否能“聽話”地工作。工頭們當然深知遵守規矩對于工廠的重要性,但同時他們更清楚的是要通過說教、行為、人格魅力和親屬關系在工人之間培養對工頭的絕對服從意識。因此,工人對工廠規定的遵守是以他們對工頭的絕對服從為前提的。工頭可以讓他們遵守廠規,當然也可以讓他們不遵守。這些彝族工人從來就不是像其他工人一樣被打散成原子化的個體在工廠工作,而是始終保持著自己的群體性。這個群體以工頭為中心。
盡管工人的生活和工作基本都是局限在彝人范圍之內,但工頭們的交際圈則往往非常龐大。他們不但要和各地的彝人工頭聯絡,更重要的是他們要超越到彝人圈子之外。尤其是那些規模比較大的工頭,他們要接觸大量非彝人工頭和勞務公司、政府部門工作人員、工廠人事部門工作人員。為了使自己的生意長久,他們會通過各種方式和這些人員保持比較穩定的關系,從而保證自己在需要的時候能夠利用這些關系。日常頻繁的禮節性聚餐、逢年過節的拜訪、紅白喜事隨禮、緊急情況“救火”等都是工頭們向外擴張和維護人際關系的重要方式。
初到東莞的彝人通過工頭的教授而認識這個紛繁復雜的世界,他們對當地的認識必然打上工頭留下的烙??;與此同時,工頭也是與非彝人聯系最為緊密的群體,在很大程度上是他們給外界傳遞了彝人的形象。因此,工頭在這個意義上成為群體相互認知的重要媒介。
(三)工頭作為勞務糾紛代言人
對于這種臨時用工模式來說,最頻繁出現的問題就是勞務糾紛。而通常遭遇的勞務糾紛主要包括:工廠拖欠工人工資、工人與工廠管理人員暴力沖突以及工傷事故賠償等。一旦彝人與工廠發生糾紛,都是由工頭出面與工廠和其他單位協調,工人只是在需要的時候出面。因此,協調糾紛是工頭日常事務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尤其是生意越大的工頭,他需要協調的糾紛也會越多。一位現在已經成立了勞務公司的彝人工頭在一次訪談中告訴筆者:“現在我一天到晚跑來跑去都是給別人扯皮,自己的公司都沒空打理,老婆都說我不務正業?!?/p>
勞務糾紛協商的過程是一個雙方不斷交涉、博弈甚至斗爭的過程,如果沒有工頭的介入,在雙方語言溝通不暢,處事觀念差別極大的情況下,這一協商過程是很難完成的。對于工頭來說,共識之所以能夠達成,最重要的是在雙方既有觀念體系之間搭起相互理解的橋梁,讓彼此能夠很好地溝通。
在現代化體制之下建立的工廠對于糾紛處理有專門的職能部門,并且他們宣稱有國家法律制定的標準作為依據。然而,對于彝人來說,他們同樣也有處理這類事情的觀念模式。傳統時期的彝人社會,在出現爭執矛盾時,非??粗厥抡呒抑П尘?,家支勢力大的往往能夠在矛盾協商中占據優勢地位。而衡量家支勢力主要是以家支的財力和人力大小為標準。一旦某個彝人出事了,其家支成員都自覺有義務幫助處理該事件。因此,在與工廠發生糾紛之后,事者便很容易集中大批的家支同胞共同協助,以宣示自己的勢力。而這會對工廠造成巨大威脅。
這兩種處事邏輯是格格不入的,工頭們的作用也正是在這里體現出來。他們能夠在一定程度上兼顧雙方的利益,促成彼此的溝通。在工廠一方,工頭要顧及自身生意的持久發展,所以會盡量尋求廠方可以接受的方案,而工廠也會迫不得已依靠工頭來協商處理。在工人一方,他們同為彝人,彼此認同、溝通方便。同時,由于工頭本身在彝人群體的地位較高,由他們出面協商,彝人及其家支也容易信服。由此,這一矛盾沖突在很大程度上能夠在可控制的范圍內得以解決,而不至于演變成暴力沖突。事實也證明,這是目前可資利用以解決同類糾紛最有效的方案。
族群邊界的再生
在東莞,除了彝人之外,諸如河南人、安徽人、四川人、湖南人、廣西人等等這樣的群體稱謂比比皆是,而近些年當地政府又提出“新莞人”這一稱呼。群體及文化的多樣性似乎總是暗藏著導致社會管理混亂的威脅,以至于人們會盡力尋求一種將其同質化的途徑,看似更具整合力度的稱謂“新莞人”便是方案之一。然而,這種努力或許僅僅只會在原本多樣的群體中多添加了一種身份而已,那些可能導致威脅的憂慮也許是多余的,因為多樣性的群體文化背景并不一定會影響當地社會通過集市、貿易圈和貨幣化的市場經濟在更大層面上實現整合。
彝人與身處東莞的其他群體一樣,秉持獨特的社會文化符號,維系著相對封閉的社交群體,彼此界限明確。試圖完全消解群體文化特征,像熔爐一樣將其“融化”到當地社會中實際上是不可能的事情,而在這一前提下,作為群體溝通“中間人”的彝人工頭搭建了橋梁,是該社會自身發展過程中能動性的體現。工頭作為“中間人”的城市融入模式是多元文化群體進駐東莞之后,該移民社會重組過程中自發生成的,是社會自身整合和發展的一種重要形式。
從另一方面來講,工頭作為“中間人”搭建了溝通群體的平臺,同時,他們也會在一定程度上固化、形塑和再造群體的社會文化差異,將族界進一步明晰化。工頭們全方位地提供各種服務,在一定程度上培養了年輕工人對他們的嚴重依賴感,這種依賴讓他們甘愿服從于工頭的安排,其社交網絡被限定于彝人群體之內。工頭們為了保證自己的生意而彼此達成“禁止工人隨便改投工頭”的潛規則,從而使得工人們除了跟著自己的工頭之外別無選擇。
因此,工頭作為“中間人”的功能對于群體間的互通和交流具有兩面性作用,而這種兩面性使得多元群體的移民社會重組過程顯得非常復雜,諸如東莞這類新移民城市的興起和發展過程絕非簡單的“城市融合”概念可以概括。
結語
自20世紀60年代以來,學界就族群關系形成的共識之一是:族界并不是由于人們長期互相隔絕,缺少交流和互動造成的,相反,族界是在人們的接觸交流和互動過程中生成的。族界不是阻止了群體間的交往,而正是它在組織、溝通和結構化人們的交往和互動。彝人和東莞其他群體的差異并未能阻止他們千里迢迢到當地安身立命,相反,在這種差異背景之下,逐步形成了帶工體系,造就了彼此在各個層面能夠互動的橋梁。因而,盡管在東莞的諸多群體當中彝人的形象清晰可見,但這并未影響其被整合到“中國制造”這一世界性的生產體制之中。
從另外一面來說,當下強勢的國際生產和貿易方式已經把彝人這樣的少數民族群體卷入到工業化、全球化的洪流之中。少數民族群體之間的關系已不完全再由語言、地域、生計和心理特征這四大要素來決定,而是被深深地嵌合進世界經濟體制之中;以物質生產和經濟增長為核心的理念體系,正強烈沖擊著原有的民族群體邊界。也正是在此時,一些諸如彝族工頭這樣跨族群的組織化方式正在迅速地成長。無論從宏觀層面上人群的大規模區域性流動,還是微觀層面上,作為臨時工的個體頻繁換廠,都是這個重組過程外化的表象。民族人口內部開始發生分化,一部分留在農村的人們依舊堅守著傳統的觀念和組織形式,而另外很大一部分人已經由于外出打工而被整合進更大的生產體制之中。背井離鄉的彝族工人艱難地在東莞扎根,盡管難以完全融入到當地社會,但卻生成了以工頭作為我群與他群的“中間人”的整合模式。這個過程正是宏觀的國際經濟背景在微觀的社會組織層面的體現。
事實上,這個重組過程對于所有的民族群體都是不可避免的。但是,這并不是說跨群體間協作方式的生成就意味著彼此界限的完全消解,東莞彝人的例子已經說明新的組織方式同樣也賦予了群體差異新的內涵,使得新的界限亦逐漸明晰化。作為“中間人”的工頭在溝通群體時,亦在為其劃定新的界限。也就是說,原有的群體差異似乎會保持著歷史的慣性,在移民社會的重組過程中總會以某種復雜的方式改頭換面地延續下來。彝人工頭制這類跨族群組織方式的生成及意涵是當下中國城市民族關系發展的新特點,應該予以重點關注。
(作者單位:中央民族大學民族學與社會學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