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海鳴
反映戰爭罪行的警世遺產是否應該“申遺”?本文考察了奧斯維辛集中營和日本廣島原子彈爆炸遺址申報世界遺產的歷程,發現世界遺產委員會對警世遺產的列入始終持有曖昧態度,申報過程中的高度政治博弈導致門檻越來越高。筆者認為,提升中國境內的警世遺產在全球語境中的影響,“申遺”只是一個政治姿態,關鍵在于其背后話語建構的效果,在于如何將部分人的苦難記憶升華為具有廣泛認同的全球記憶。
警世遺產
自1985年加入《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之后,中國已經擁有47項世界遺產,高居全球第二。盡管數量龐大,但國人依然“居安思危”,對韓國和日本在申遺上的種種動向非常敏感。這其中最為牽動神經的,是日本近年來所采取的申報二戰遺產的行徑。2014年2月,日本鹿兒島縣南九州市“知覽特攻和平會館”向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總部遞交申請書,希望將該會館收藏的“神風特攻隊”隊員的遺書、信件等物品列入世界記憶遺產名錄,引發中國政府、媒體與學界的強烈批判,認為“神風特攻隊”的申遺行為是對世界遺產的一種“褻瀆”,日本希望借助世界遺產的標簽來模糊下一代的價值觀。隨即,中國啟動了將南京大屠殺檔案申報世界記憶遺產的行動。另外,在國家文物局設立的“中國世界文化遺產預備名單”中,侵華日軍第七三一部隊舊址在列。在世界遺產的平臺上,中國和日本正在進行一場沒有硝煙的話語戰爭。
這場話語戰爭的性質是什么?見證二戰罪行的遺址申報世界遺產的主要途徑和障礙在哪里?本文通過考察兩個最著名的戰爭遺產——“奧斯維辛集中營”和“廣島原子彈爆炸遺址”——申遺的過程與后續影響,揭示“警世遺產”的特征及其申遺的挑戰。
首先要簡單介紹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世界遺產體系。狹義層面,世界遺產單指在1972年的《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框架下列入“世界遺產名錄”的項目,基本對應我國的不可移動文物。隨后,針對民俗、口頭文學、技藝的保護與傳承,又設立了“世界非物質文化遺產”;針對珍貴文獻的保護,設立了“世界記憶遺產”。上述三類遺產雖然表現形式不同,但均可泛稱“世界遺產”。
世界遺產設立的目的是保護和傳承代表人類文明“突出普遍價值”的遺產,但有一類遺產非常特殊,它們的“突出普遍價值”并非正面,而是負面的價值。英語中,反映人類文明進程中殘酷、黑暗、苦難歷史的物質遺存,一般被稱為“difficult heritage”。Difficult有“麻煩的”、“難以管理”和“苦難的”等含義。作為heritage的修飾詞,difficult在這個語境中體現出兩種維度的“難”: 一是“情感之難”,個人、群體、國家,在對待自己曾經歷的悲慘歷史時,往往深深陷入苦難記憶不能自拔,其情感難以從記憶中解脫;二是“敘事之難”,見證負面歷史的遺產一般涉及兩個對立的群體——受害者和迫害者,而有時迫害者并不承認自己的罪行,對遺產的解讀會表現出一種曖昧的歷史觀。本文將“difficult heritage”譯為“警世遺產”,因為這類遺產不僅面向受害者群體,更是讓更多人——包括迫害者以及并未與該歷史事件發生關聯的其他群體——進行認知和反思。這種譯法,既方便我們理解其內涵,也符合中文的行文習慣。
奧斯維辛集中營的“申遺”之路
1979年,世界遺產委員會決定將波蘭申報的“奧斯維辛集中營”列入世界遺產名錄。這個舉動在當時引發爭議,因為世界遺產設計的初衷是保護具有“突出普遍價值”的遺產,而奧斯維辛集中營所體現的“價值”何在?
世界遺產針對文化遺產的遴選有六項標準,符合其中一條即可入選。這六條標準是:(1)人類創造性的智慧的杰作;(2)一段時間內或文化期內在建筑或技術、藝術、城鎮規劃或景觀設計中一項人類價值的重要轉變;(3)反映一項獨有或至少特別的現存或已經消失的文化傳統或文明;(4)是描繪出人類歷史上一個重大時期的建筑物、建筑風格、科技組合或景觀的范例;(5)代表了一種或多種文化,特別是在其面臨不可逆轉的變遷時的傳統人類居住或使用土地的突出范例;(6)直接或明顯地與具有突出普遍重要意義的事件、生活傳統、信仰、文學藝術作品相關。可見,只有標準(6)能夠滿足體現人類丑陋歷史的遺產入選要求,奧斯維辛集中營也是首個單獨以標準(6)入圍世界遺產的項目。
實際上,奧斯維辛集中營的申遺并非一次成功。1978年,波蘭政府將奧斯維辛集中營列為申報項目,但世界遺產委員會的決議是推遲一年再審議。官方文件中針對這個決定的解釋是:每個締約國每次最多申報兩項世界遺產,由于波蘭此次申報了三項符合資格的遺產并完整遞交了申報文本,因此奧斯維辛集中營將推遲到下一年進行評議。不過根據當時參與了討論過程的Ralph Slatyer回憶,真正導致奧斯維辛集中營推遲審議的原因是,世界遺產委員會中相當一部分成員認為世界遺產標準(6)的初衷是體現人類文明發展的最高成就,而不是奧斯維辛集中營這類遺產[1]。
這類爭議直到奧斯維辛集中營在下一年成功列入名錄之后也不曾停止。在1979年的大會之前,一份針對如何使用世界遺產遴選標準的報告,專門討論了奧斯維辛集中營和標準(6)的關系問題。報告認為,作為表現戰爭創傷的遺產,奧斯維辛集中營,在其列入世界遺產名錄之后足以“代表”其他相似遺產地。因此,“奧斯維辛可以被列入名錄,但它的列入不能成為一系列類似遺產的先例。[2]”即其他類似遺產不應再繼續申報。世界遺產委員會采納了這項建議,在奧斯維辛集中營列入世界遺產名錄的決議中專門強調:“委員會決定將奧斯維辛集中營作為一項獨特遺產列入名錄,并在今后嚴格限制其他具有類似性質的遺產的申報。[3]”這段話的含義明確:此為特例,下不為例。
需要指出,波蘭的“申報文本”所闡述的遺產價值,與普遍認知的奧斯維辛集中營的意義有所差別,前者雖然也表述了該遺產所代表的普世意義,但更為強調的是波蘭自身在納粹時期的犧牲,其中涉及猶太人的論述極少。一種觀點認為,強調奧斯維辛的波蘭色彩,刻意忽略普遍意義上的猶太人的創傷,是當時波蘭共產黨政府的一個策略,意圖將奧斯維辛論述為 “華約”共產黨政權的共同記憶,并強化西歐國家(尤其是西德資本主義政權)的對立色彩。這種話語建構顯然與西歐締約國主導的世界遺產委員會的意見并不一致,后者更傾向認為奧斯維辛集中營是一個全球共同紀念“大屠殺”的紀念地。只不過,認識的差異并沒有影響其入選世界遺產名錄。
隨著“大屠殺”紀念話語在全球范圍內的推廣,奧斯維辛集中營已經成為納粹大屠殺歷史的一個標志性遺產地,波蘭也順從了這個趨勢,在2007年申請將原名稱“奧斯維辛集中營”修改為“奧斯維辛—比克瑙:德國納粹種族滅絕集中營(1940-1945)”,并在價值論述中淡化了波蘭的國家英雄主義色彩,強化了普世意義的“大屠殺”論述。
為什么“大屠殺”能夠成為全球記憶?
從波蘭的奧斯維辛,到世界的奧斯維辛,這是一個全球記憶如何影響世界遺產論述的典型案例。不過,如果我們將時間回溯,會發現今天所普遍認知的“大屠殺”敘事及其全球影響力并非在二戰后自然形成,而是經歷了一個長期的話語建構過程。二戰后很長一段時間里,無論在德國甚至是以色列,大屠殺都沒有引發足夠的關注。即使“紐倫堡審判”的226頁起訴書中,只有3頁提到了納粹對猶太人的種族滅絕行徑。直到20世紀60年代,由于政治環境的變化和政治利益的需要,大屠殺才重新在德國和以色列引發關注和討論,并通過電視片等多媒體的方式被人所認知。到20世紀90年代后,大屠殺的記憶通過《辛德勒的名單》等電影傳遍全球,成為了一種全球性記憶(cosmopolitan memory)[4]。任何一項警世遺產,其意義并非自然顯現并發揮功能,而需要在特定歷史情境下,通過特定的方式進行建構和呈現。在大屠殺記憶成為全球記憶的進程中,其意義的內涵并不取決于事件本身,而是根據具體利益群體的需求不斷變化。
警世遺產不僅是歷史事件的實物見證,也是“文化創傷”的物質載體。文化創傷指涉個人或群體由于所經歷的可怕事件而產生的無法磨滅的、并長久影響其記憶的創傷[5]。文化創傷并非源自事件本身,而是在社會、文化過程中被建構的產物。在這個過程中,事件的意義并非自然生成,而是基于“承載群體”(carrier groups)——書寫和界定歷史事件意義的群體——的敘事框架而書寫。由于造成創傷的歷史事件往往脈絡龐雜,甚至呈現解讀方式多元化的特征,因此更需要承載群體建立一套強有力的話語體系,以實現文化創傷的塑造及其對群體認同的構建。在有效的機制下,文化創傷既能夠成為凝塑群體認同的力量,更能使某個群體的苦難經歷擴展為全球性的苦難記憶,使未曾親身經歷創傷事件的人“分享”受創傷群體的經歷,其結果便如猶太人一樣,憑借“大屠殺”敘事獲得一種全球范圍的“歉意”。這種歉意則可以成為其獲得歷史地位和文化權利的符號性資源。
因此,對一項警世遺產而言,盡管其歷史事件本身給受害者帶去苦難的記憶,這種苦難記憶如何表達出“警世”的功能,則取決于“承載群體”是否能夠具有詮釋和傳遞其歷史價值的能力,這也決定著該遺產及其記錄的歷史事件能否獲得其應有的歷史地位和國際影響力。尤其對于那些曾犯下反人類暴行的迫害者而言,只有受害者建構出一套強有力的、被全世界普遍認同的“文化創傷”敘事,才能夠令其承擔應有的道德譴責與歷史責任。
在奧斯維辛集中營和大屠殺記憶中,德國、以色列乃至美國的學者和媒體扮演了“承載群體”的角色,推動大屠殺話語成為普遍性話語,超越民族和國家的藩籬。然而,為什么許多近現代歷史中與猶太人大屠殺同等殘酷的屠殺事件沒有從苦難經歷上升為全球記憶?Jeffrey Alexander曾對猶太大屠殺和南京大屠殺進行了比較,發現了一對矛盾:“和納粹屠殺不同的是,日本的暴行并未向世界其余部分遮掩。相反的,這是在西方觀察家批判且高度清晰的眼光下進行,并由世界新聞界受尊重的成員廣泛報導。但是經過了60年后,對于“南京大屠殺”的紀念,從來沒有超出中國的區域范圍,而且最終幾乎沒有超過南京本身的范圍。[6]”
亞歷山大還關注到發生在盧旺達、危地馬拉、柬埔寨等非西方國家的種族滅絕行為:“為什么這些滅族屠殺行徑,對其數百萬立即受害者來說,創傷如此深切,卻很少在廣大人群的意識里留下痕跡?”他認為,盡管就事件本身而言,這些事件的危害性并不小于猶太人大屠殺,但對其苦難記憶的論述并沒有發展出類似猶太大屠殺的文化創傷機制,其“承載群體”也沒有展示出其詮釋、傳播、構造創傷敘事的能力。與猶太大屠殺的文化創傷敘事對比,南京大屠殺等事件的迫害者的暴行在全球范圍內被忽略甚至否定,也因此不會承擔歷史的責任。
亞歷山大對南京大屠殺的分析不無道理,造成這個結果的一個原因是二戰結束后中國和日本均對南京大屠殺的話語建構付出的力量不足,長時間沒有形成對屠殺事件有力的話語體系[7]。因此,盡管歷史事實和文獻無不證實日軍的暴行,南京大屠殺至今沒有形成如猶太人大屠殺一般強有力的,在全球范圍內具有影響力的文化創傷敘事。
值得警惕的是,不能預設“承載群體”會秉持客觀的歷史觀和正義的價值觀。一旦“承載群體”具有強大的話語建構能力,卻不能傳遞正確的價值觀,后果便是歷史的扭曲。下面的案例揭示出日本利用其話語建構能力,作為特殊的“承載群體”影響了廣島原爆遺址的世界遺產申報論述,也揭示出警世遺產在世界遺產體系中所牽涉的政治博弈。
廣島和平紀念公園申遺的政治博弈
1996年,廣島和平紀念公園(原爆遺址)入選世界遺產,成為既奧斯維辛集中營后第二個入選的警世遺產。在官方價值論述中,日本的侵略行為被抹去,搖身一變成為了和平的使者和代言人:“廣島和平紀念公園是1945年8月6日廣島原子彈爆炸區留下的唯一一處建筑……不僅是人類歷史上創造的最具毀滅性力量的象征,而且體現了全世界人們追求和平,最終全面銷毀核武器的愿望。[8]”這個文本闡述出這樣一個邏輯——日本是原爆的受害者,日本人將原爆遺址保留下來,是要給后世留下見證,并引領全世界人民最終走向和平。如此明顯忽略日本侵略史,乃至美化其二戰形象的論述,究竟是以何種方式成為世界遺產的?
這是一個充滿“政治博弈”的過程,原爆遺址的價值論述經歷了從“科學敘事”到“和平敘事”的變遷。最早提出將原爆遺址申遺的國家并不是日本,而是美國。1993年,美國為了宣揚其在核領域的科學與技術成就,提議將第一次核試驗地Trinity Site和日本的原子彈爆炸紀念地一起,以科技進步的論述角度申報世界遺產。日本接受了美國的提議,并參照美方設定的敘事邏輯進行文本的準備。但是,鑒于美國國內一些政治事件和民眾的反核情緒,美國政府決定退出申報。當美國告知日本“不再繼續申報”的時候,日本代表非常失望。
但日本人很快意識到,美國的退出使他們可以自行申報遺產,并獲得了獨立撰寫申報文本的機會,單獨申報廣島原爆遺址。日方摒棄了美方提出的科技成就的敘事框架,而是選擇了受害者的視角,將原爆遺址論述為受害者苦難記憶的象征,并以受害者祈求和平的角度去論述該遺產地的價值。對于這樣的敘事邏輯,美國當然提出反對。他們認為,日本提出的論述僅僅論及原子彈爆炸事件及其事后影響,卻選擇性地忽略了引發這次原子彈投擲的根本原因——日本對亞洲國家及太平洋地區持續不斷的軍事侵略,因而無法全面、真實地表述歷史。同時,在這個敘事框架下,本是太平洋戰爭受侵略一方的美國反而被貼上了侵略者的標簽。中國也對此表示反對。中方認為,二戰時期亞洲國家和人民遭受日本侵略,后者的極少數人至今否認侵略歷史。因此,如果原爆遺址列入世界遺產名錄,即使是作為特殊情況列入,也會對遭受過日本侵略的亞洲國家和人民帶來傷害,不利于維護世界和平與安全。
盡管美國和中國均表示反對態度,甚至美國代表在后期過程中不斷進行游說,但最終世界遺產委員會完全采納了日本方面的論述,將原爆遺址以廣島和平紀念公園的名義列入世界遺產名錄。這個事件的后果,是將日方官方歷史敘事在全球層面“合法化”。如今,廣島和平紀念公園(原爆遺址)努力將自己塑造為“世界和平的麥加”(Mecca of World Peace),侵略國反而成了和平的代言人。
但是,此次申遺爭議的另一個影響深遠的后果,是今后再申請類似遺產的難度陡然增大。在申遺爭論過程中,美國代表曾表示將戰爭遺址列入世界遺產名錄并不符合《世界遺產公約》的范疇,因此強烈要求委員會考慮戰爭遺址是否適合列入世界遺產名錄的問題。世界遺產委員會對美國的抗議做出妥協。從價值評估的技術角度而言,警世遺產最倚賴的基礎是標準(6),而廣島和平紀念公園是迄今為止最后一個單獨以標準(6)入選名錄的戰爭相關遺產。此后,關于標準(6)的使用發生了重要變化——“本條標準只適用于在特殊情況下承認列入《名錄》,并與其他文化或自然財產標準聯合使用。[9]”
實際上,自奧斯維辛集中營開始,世界遺產委員會對警世遺產的認定始終抱有一種曖昧的態度。因此,無論是奧斯維辛集中營,還是廣島和平紀念公園,對于世界遺產委員會而言,都是“特例”而非“常例”。原爆遺址成功申遺,反而導致委員會針對戰爭相關遺產是否列入名錄有了更為嚴格、保守的態度,不利于其他戰爭相關遺產在未來申報遺產。
話語建構重于“申遺”
世界遺產申報已經成為各國政治較量的平臺。“警世遺產”是否申報世界遺產,關鍵要素已不在于遺產本身的意義,而在于政治博弈。從政治博弈的層面考慮,中國理應推動境內的警世遺產列入世界遺產名錄。但是,真正能夠具有影響力的,是在世界范圍內建構出一套廣泛認同的“文化創傷”敘事,這遠比遺產申報本身更為有力,影響也更為深遠。
奧斯維辛集中營申遺的成功,與其說是申遺本身的成功,不如說是已經建立起的“大屠殺敘事”的成功;即使是引發巨大爭議的廣島和平紀念公園的申遺,也具有全球性的話語基礎,畢竟原子彈爆炸所呈現的巨大創傷以及由此引發的關于世界和平的論述,早已成為廣泛的共識。相對而言,話語建構恰恰是中國的薄弱之處,由于缺乏強力的“承載群體”,日軍在中國境內留下的警世遺產,仍處在相對非常局限的認知范圍。在警世遺產申遺壁壘越來越高的今天,沒有深厚的話語土壤而強推申遺,難度可想而知。
文化遺產并非簡單給定的存在,而是在社會文化體系中的過程產物,其意義會隨著敘事框架的變化而調整,甚至會根據不同的政治和文化利益被相關群體用不同的方式進行解讀。作為社會文化的建構,“警世遺產”猶如一個記憶角力場,涉及三個維度的問題:1)記憶的內容; 2)記憶的主體;3)記憶的話語建構。第一點只是表象,后兩點則是決定性的要素。我們需要探索的是:什么人,在什么敘事框架下,通過何種方式建構警世遺產的內容和意義。正如James Young所說,研究歷史紀念物的象征意義不僅在于發現文本中所呈現的記憶,更在于關注“遺產制造”的過程所體現的意義[10]。
警世遺產,僅從世界遺產的申報策略和技術而言,不外乎一個政治博弈問題;而從更深層次的視角去考察,則是一個國家在國際社會中書寫、建構、傳播歷史敘事的能力問題。我們今天已經具備了申報世界遺產的豐富經驗,策略和技術都不是障礙。需要強調的,是如何形成強有力的關于警世遺產的敘事框架,并推動其成為國際性的共同記憶。有效訴說自己的“文化創傷”,建立世界范圍內的“民意基礎”,是國家文化實力和話語權的表現,更是“承載群體”的責任。實現了這一點,“申遺”與否便不再重要。
(作者單位:中國文化遺產研究院)
[1] 關于奧斯維辛集中營和廣島原子彈爆炸遺址申遺歷程的見證者的回憶,本文參考了Olwen Beazley博士論文 “Drawing a line Around a Shadow? Including Associative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Values on the World Heritage List”, Australia National University, 2006.
[2] Parent, Michel. Comparative Study of Nominations and Criteria for Cultural World Heritage. UNESCO, World Heritage Committee, 1979,CC-79/CONF.003/11 Annex,24.
[3] UNESCO. Report of the Rapporteur on the Third Session of the World Heritage Committee, 1979, CC-79/CONF.003/13.
[4] 大屠殺在二戰后的敘事演變,見Levy, Daniel and Natan Sznaider. “Memory Unbound: The Holocaust and the Formation of Cosmopolitan Memory,” European Journal of Social Theory , 2002, 5: 87-106.
[5] 關于文化創傷理論,見Jeffrey C. Alexander. Towards a Theory of Cultural Trauma. Jeffrey C. Alexander (ed). Cultural Trauma and Collective Identity, 2004,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6] Jeffrey C. Alexander. Towards a Theory of Cultural Trauma. Jeffrey C. Alexander (ed.), Cultural Trauma and Collective Identit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2004, p: 26. 本段以及下段中文引用參考王志弘譯本
[7] 關于1950年代至1970年代中國與日本就日軍侵華戰爭的官方敘事,參見He, Yinan.? “Remembering and Forgetting the War: Elite Mythmaking, Mass Reaction, and Sino-Japanese Relations, 1950-2006.”? History and Memory, 2007, 19: 43-74.
[8] http://whc.unesco.org/en/list/775
[9] UNESCO. “The Operational Guidelines for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World Heritage Convention”, 1997
[10] Young, James. The Texture of Memory: Holocaust Memorials and Meaning. New Haven, CT: Yale University Press, 1993, p. 3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