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健

就其在中文經典中的用法而言,除了暗含的儒家王道理想所賦予的道德意味之外,“革命”實僅指最高政治權力的易手,即所謂“湯武革命”。從古人的視角看,商湯代夏,武王克紂,乃是帶有神秘主義色彩的道德性天命(“命”)在異姓之間的轉換(“革”);以今人視角觀之,則既無統治方式的變化(都是父子/兄弟相傳的王制),也無統治階級的變換(都是奴隸和土地所有者的國家)。簡言之,除了權力的易手,“革命”在中文中本來并不帶有其他的政治色彩,更沒有經濟、社會色彩。

傳統中國對于“革命”的這種極為純粹的理解,直到西方來臨之前沒有大的變化,而西方的“革命”論述,則是和他們獨特的、由前現代向現代性轉換的歷史(大致在16~18世紀)緊密相關的。1789年的法國,是此前三個世紀所緩慢發生于西歐的政治、思想和經濟變革達致臨界點的結果,她以一種令同時代人和后世都永遠感到眩暈的方式,將民主、民族—國家、理性和資本主義等一舉確立為新世界的原則。自大革命以來,西方有關“revolution”的討論可謂汗牛充棟。由于“革命”所帶來的西方生活的根本性變化,學者們自然不可能將其僅僅理解為權力、政治領域中的概念,而是將其理解為政治、經濟和社會的總體性變革。在這一傳統中,出版于1979年的斯考切波(Skocpol)的《國家與社會革命》,仍然是最晚近的一本經典性著作,其中她著重考察了法國大革命、十月革命和中國的共產主義革命,并明確指出這樣選擇的原因就是她確信這三場革命都帶來了總體性變革。

不過這種將革命理解為政治、經濟、社會等的總體變革的強大傳統也不是沒有其西方內部的批評者。阿倫特出版于1965年的《論革命》將法國大革命和稍早的美國革命作了對比,并斷言由于法國底層民眾的貧窮,法國革命在其爆發之后旋即陷入到經濟分配的糾纏之中,沒能集中于新型政治的構建,因而政治事實上從法國革命中隱身不見。而在新大陸,由于普遍的(至少是白人自耕農和小所有者階層以上)的富裕,革命者在獨立戰爭爆發之后相當長的時間內都聚精會神于政治權力的構建,才給人類貢獻了美國憲政這個寶貴的政治資產和美國制憲這個同樣寶貴的政治經驗。

至此,我們從對中西傳統極為疏略的選擇性解讀中,已經可以總結出一個革命的類型學框架。首先,是最為純粹的“權力革命”,以“湯武革命”為模本,除了最高權力的易手,沒有其他的政治和經濟、社會變革。其二,是“政治革命”,以阿倫特所理解的美國革命為模本,不僅有權力的易手,還有新型權力關系和政治原則的確立。其三,是“社會革命”,以法國大革命為模本,可以理解為既定的人類共同體內政治、經濟和社會關系的全面變革。 ? ? ?

權力,更準確地說權力的易手,顯然是貫穿于全部三種革命類型的一個關鍵因素。需要指出的是,即使在純粹的權力革命中,權力的易手,也不是指權力的合規性的繼承(如父死子繼),也不僅僅是統治集團內部爭斗的結果而已(如宮廷政變);而是指統治權力在不同集團之間的轉換,其最經典的例子當然是古代異姓、異族之間的替代。而在政治革命和社會革命中,權力的易手,則總是和政治原則(如民主還是專制)乃至經濟(最突出的是所有權或所有制的變化)、社會的結構性轉變(各階級相對位置的變化),緊密聯系在一起的。

基于此,我們還可以把不涉及權力易手,但關乎共同體其他重大政治和經濟社會變革的努力,一律稱之為“改良”。這樣,以權力為界,我們就得出了革命和改良的兩分法(dichotomy)。下面我們將通過這樣一個框架來觀察現代中國的三場革命,即辛亥革命、國民革命和共產革命。

從改良到政治革命到社會革命

洋務運動和戊戌變法,都可視為舊王朝下傳統士大夫的改良主義運動。洋務運動集中于所謂的器物層面,力圖通過追求船堅炮利來謀得舊秩序(不僅僅是王朝)的延續;而戊戌變法則集中于所謂的制度層面,力圖通過經濟(開礦修路)、政治(立議會)乃至文化(廢科舉興學校)等制度層面的改革來謀得民族的富強。二者都不主張權力的易手(雖然康梁的一些言論,特別是混滿漢、立議會,有更新政治原則的潛在可能),因此都不具備革命的品格和特征。

辛亥革命的爆發,正如本期高全喜和秋風兩位的文章所論述的,和原本支持改良的立憲派官紳的突然失望有莫大關聯。即使那拉氏殘酷地鎮壓了變法,作為當時政治光譜上的中間派(也是多數派)的立憲派,在戊戌后十年中仍然選擇相信朝廷“自主革新”的各項事業,可以說國內主流政治勢力是原諒或忽視清廷手上的改革派之血的。但到了宣統年間,以“皇族內閣”為標志,統治集團的保守派卻發出了玩弄立憲、終止政治改革的信號。一時海內輿論大嘩,民心思變實決斷于此時。在這種情況下,作為隨機事件的武昌起義,在遠沒有足夠威脅清廷統治的軍事力量的情況下,迅速傳染全國,立憲派紛紛加入革命派陣營,清廷統治遂灰飛煙滅。

皇帝退位和大總統的就職,其象征的不僅是權力的易手(從原保守派和立憲派聯盟手中轉到立憲派和革命派聯盟的手中),還有一般政治原則由皇帝專制向民主共和的嬗變。與此同時,辛亥革命并沒有主張和導致所有制的變革(私有制完好無損)、所有權的變化(個體的盛衰自然免不了,但是沒有整體性的窮人變富或富人變窮)或是階級相對位置的變易(魯迅所說的“帶兵的還是老把總”)。從這幾方面綜合來說,辛亥是一場標準的政治革命,而不是一場權力革命,也不是一場社會革命。

辛亥的權力易手顯然是不穩定的。這種不穩定不是說早前被奪了權的保守派/滿蒙權貴又翻了身,而是如本期秋風的文章所言,新統治聯盟的主體——士紳階層——并未穩固地掌握權力,將權力失于軍閥。軍閥一度取代平民政治家的原因相當復雜,顯然超出了本文的研究范圍,但是指出一點是很重要的,即民初的軍閥政治是洪楊動亂之際,清廷不得不以團練應對的后遺癥,而不是辛亥所引發的新疾患。此前上溯1000年,直到唐末藩鎮時期我們才能在中國歷史上找到又一個軍閥政治的實例。中國正統的政治格局是沒有軍閥政治的地位的。宋太祖杯酒釋兵權之后的近1000年可視為這一點的力證。只是到了洪楊之亂,才在正統政治格局的危機下,再次出現了“但知有大帥,不知有皇帝”的個人化軍隊效忠,和曾、左、李以及后來的袁世凱等能臣有能力在朝廷關餉之外事實上自籌軍費的財政和行政可能。而沒有軍隊對特定個人的忠誠以及享有效忠的個人的巨大的籌款能力,是不可能有軍閥政治出現的。而清末這種軍事權力的軍閥化,當然不是辛亥革命所造成的;恰恰相反,是辛亥革命的政治建設不夠成功或者尚來不及成功(當然不排除袁世凱個人的因素),使得清末以來的軍閥化傾向在民初的17年里成為現實。換言之,是軍閥破壞了革命,而不是革命導致了軍閥。這一結論在今天也有思考價值。

作為權力革命的辛亥,失敗了一半;作為政治革命的辛亥,其道義地位和象征性力量卻沒有受到損傷。1924年~1927年的國民革命,既是對軍閥政治的討伐,也是對辛亥革命的民主共和原則的回歸。當然這需要一點解釋。

國民革命作為一次權力革命應當是毫無疑問的。經過北伐戰爭,蔣介石、馮玉祥、閻錫山、李宗仁等新派勢力取代了直系、皖系以及兩廣、西南軍閥等統治中國大部分地區的舊軍閥。但是國民革命仍然不是一場社會革命。在經濟層面上,南京國民政府的方略的確強調一定程度上的國營事業(特別是重化工業方面),但是基本的私有制度和市場體系并沒有受到沖擊。在社會層面上,各階級整體的相對財富和權力也都沒有產生變化。雖然由于和共產黨的聯盟,國民革命曾一度激發底層階級的希望和欲望;但是隨著革命主導權在1927年年中清黨運動和“寧漢合流”之后的重回社會的中上階層,這種可能性被相當有效地排除了。因此,從社會革命的角度看,國民革命顯然沒有背叛辛亥革命的傳統。

那么,國民革命之后建立起來的國民黨威權統治是不是對辛亥革命的民主共和原則的背叛?從很多方面說,的確如此。不僅國民黨統治時期廣泛存在著秘密警察和類法西斯主義的藍衣社等組織,國民政府的領袖蔣介石也長期存有法西斯主義的情結,而且直到1948年行憲之前,國民政府的統治正當性(legitimacy)并未通過“在選舉中經被統治者同意”的程序性和實質性的驗證。但另一方面,如果我們在確認國民黨政權威權本質的同時,也看到該黨所信奉的三民主義中的民權主義原則、大致依循孫中山的“軍政—訓政—憲政”三部曲所規劃的民主化路線圖,以及1948年行憲、1987年解嚴、2000年在自由選舉中完成政黨輪替且和平交權等一系列事實,則我們不是沒有理由相信國民政府在1928年成立之初所宣示的建成憲政、還政于民的承諾的真誠性。無論出于何種原因、無法(可能也不想)拋棄民權主義原則的政黨的威權統治,不被簡單地直接歸入反民主的行列之中。

總之,本文認為,國民革命并未背棄辛亥革命的民主共和原則,而是在當時確實存在的內憂外患的情況下,建立了一個將民主許諾在遠期的威權政府。這種許諾在此后的發展中,在國民黨自身和該黨以外的各種勢力互相作用下,逐漸在1948年的全中國和2000年的臺灣得到初步和完全的實現。而這些發展變遷,特別是國民黨在自身仍占優勢地位時所釋放出的順應之意,使得我們有理由相信國民革命奉行的仍是民主共和的理念,但將其懸置而已。從此角度來看,國民革命仍是作為政治革命的辛亥的延伸或回歸。

相形而言,國民革命是對民主的懸置和未來化,是對專制的手段化。如果說,國民革命和辛亥革命在政治革命的維度上同奉民主共和的原則,那么共產革命顯然完成了一個人民民主專政的新政治原則的確立。與此同時,共產黨所領導的革命完成了所有制的制度變革和所有權的事實轉移。私有制變為了國有制,而當時中國最大的財產——土地,則在不到10年內就完成了從地主到農民再到國家的兩次轉移。傳統的權力、財富和知識所有者的地位被整體性地顛覆,代之而起的是這個社會上本來最沒有地位、金錢和知識的底層分子。共產革命,如其字面意義,是一次不折不扣的社會革命。

告別革命?

1980年代以來,“告別革命論”形成一種潛在的精神氛圍。但哪里有“革命”可以告別?笤帚再大,無塵可掃。雖然如此,“告別者”仍然不憚將他們的歷史耙子伸到中國近代以來的一切革命之上。革命應該告別么?每種革命都應該告別么?

在過去的60年里,官方所建構的“近現代中國史”乃是一個從1840年起就不斷沉淪直到1949年的拯救來臨的歷史。1840年的確是中國歷史的一個重要節點,但換一個眼光來看,從1864年洪楊之亂平息至1945年的歷史,倒可以視作一個不斷震蕩上行的區間。從1864年時的滿目瘡痍,精華盡毀,以及國人對于西方先進知識和制度總體上的無知和拒斥開始,歷經曾左李、康梁、孫黃的不懈努力直到蔣介石領導的國民革命和抗戰勝利,中國人在這80年里逐漸從半殖民地社會變為獨立自主的戰后五強之一;現代技術和現代經濟的基礎逐步確立;社會沒有斷層或原子化,而同時新型的企業家和城市中產者已經出現,并開始創造出充滿活力的社會文化;知識界于世情滔滔之中維斯文于不墜,傳統不斷而西學日深,戰時西南聯大的畢業生已經可以在十余年之內拿到諾貝爾獎;最重要的是,經歷辛亥、北伐和抗戰的磨礪,國人已經廣泛具有了踐行民主共和制度的能力和愿望。敢于觸碰核心的權力問題,建立全新政治原則的政治革命,使得這80年期間國人在經濟、文化和社會諸領域所做的努力能夠得到日漸完善的保護和鼓勵。如今中國在擁有一些經濟財富的時候,最應該反思當下的文化成就、道德心態和制度建設。

我們應該注意到,革命和改良之分絕不帶有任何的道義(moral)差別。類似地,作為區分變革猛烈程度的“激進”(經常但不總是和革命相連)和“漸進”(同樣,經常但不總是和改良相連),也僅是描述性的,而不帶有內在的高下之分。革命和改良哪個一定會帶來正直善良之輩所不樂見的流血,沒有任何確定性:辛亥流的血不能算多,戊戌流的血不能算少。告別革命,在特定的語境和情境下,可以成為維護消極保守的宣言。而這樣的宣言者其實才真的有必要想想自己所必須面對的全部政治和道義悲劇。

(作者單位:北京大學政府管理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