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德文

在關于釘子戶的問題上,充斥著許多新舊雜交的話語,因為話語和實踐之間存在巨大的裂痕,導致釘子戶的“抵抗”呈現出諸多相互矛盾、難以言說的困境,同樣,地方政府也陷入具體行政實踐與政治意識形態相互隔離的困境。仔細清理抵抗話語背后的邏輯,有助于還原釘子戶問題的本來面貌,也有助于理解拆遷實踐的本質。

先從舉世聞名的日本成田機場釘子戶談起。前兩年在火熱討論強拆事件的時候,國內媒體發現了成田機場的案例,將那些持續抗爭幾十年,迫使日本政府退讓的抗拆戶稱作史上最牛釘子戶,并以此指摘地方政府的橫暴以及強拆制度的不合理,但是,2012年11月28日,日本地方法院在防暴警察的配合下,對其中的一戶釘子戶實施強拆,一些人又將之作為強拆具有合法性的證據。但實際上,成田機場釘子戶的抗爭史基本上與強拆制度無甚關系,甚至與媒體含沙射影想要表達的民主體制無關,與之有關的其實是釘子戶抵抗的意識形態根源,尹曉磊將之解釋為“國家邏輯與農民道義”之間的爭奪(尹曉磊,《國家邏輯與農民道義之間》,《讀書》2005年第7期),國家邏輯包括國民整體利益、國家強制力等,農民道義則包括農民具有守護家園的權利,人們容易將兩者解讀為權力與權利之爭,這也是國內媒體解讀釘子戶抗爭事件的固有邏輯。但是,這一邏輯用在成田機場的案例中,卻有點文不對題。因為,在成田機場釘子戶的抵抗史中占據核心地位的并非釘子戶的個人權利對國家權力的反抗,釘子戶從未將個體權利與國家權力相對立,正如1971年1月,農民們在紀念已故的機場建設反對派領袖人物小川明治先生時,通過佐山忠代筆寫的一封致首相佐藤榮作的題為《白骨的怨恨》的信中所言,他們抗爭的目的并不在于經濟補償,而是需要一個說法,“如果你能夠讓我信服,如果能讓我感到服氣,就是不要補償,我也會高高興興地把自己的土地財產拱手相讓”。

“討說法”的背后蘊含了豐富的歷史意象,主要是當地居民基本上都是應國家需求參加二戰的老兵及其后代,這些人在二戰結束后又應國家號召到成田機場選址所在地開荒拓殖,因此,他們是為國家奉獻頗多的群體。問題恰恰出在關于“奉獻”的問題上,成田機場的修建是冷戰格局下日本官僚集團與大資本聯盟的產物,因此,這些居民認為他們要再次“為國奉獻”的理由并不充分。釘子戶的抵抗,為上世紀六七十年代全球興起的以反資本主義和反官僚主義為主要內容的新左翼運動提供了場合,大量的左翼活動家和學生參與其中,因此,嚴格說來,40多年來成田機場的釘子戶抵抗史,其底色只能是新左翼主導的社會運動,與通常意義上的釘子戶抗爭有天壤之別。

近年來媒體報道的釘子戶抗爭事件,有一點是與成田機場釘子戶的抵抗史類似的,即很多釘子戶抗爭的個案已非釘子戶自己的事,而是屬于社會變革的一部分。自從2003年孫志剛事件之后,媒體開始熱衷于將個案操作為公共事件,從而實現社會變革的目的,2007年,重慶最牛釘子戶事件首次將釘子戶納入公共事件的視野,經過2009年的成都唐福珍事件和2010年的宜黃事件,釘子戶抗爭事件儼然成為近些年公共事件的主角。不過,與成田機場的釘子戶抗爭史截然不同的是,國內媒體將釘子戶抗爭事件注入權利反抗權力的內涵,其抗爭對象并不指向資本主義,而是國家、尤其是地方政府。這種話語資源極具殺傷力,因為它契合了每一個個體的需求,尤其是在城市化和工業化進程快速推進的今天,媒體無形當中增加了抵抗的合法性。在中國基層社會,通過強調權利來獲取利益并非普通民眾的意識形態訴求,在底層意識形態中,釘子戶實際上并沒有太大道義優勢,因此會出現社區居民聯合要求將釘子戶強拆的訴求,比如2010年廣州楊箕村1000多居民集體簽名要求對釘子戶強拆,一些釘子戶甚至被村民毆打,同年,武漢土庫村的村民也集體簽名要求村中的唯一一戶釘子戶搬遷,2012年12月1日,河北衡水市又出現了同意拆遷的回遷戶因拖延5年無法回遷打砸“釘子戶”鄰居的事件。

成田機場釘子戶抵抗顯示出來的“農民道義”,與國內媒體援引的農民的生存權有天壤之別,這根源于農民道義的話語譜系過于復雜。這一話語資源的來源至少有三個,一是反全球化(某種意義上是反資本主義)的意識形態浪潮,成田機場釘子戶的抵抗史是這一浪潮的一部分。新左翼運動中有一部分是反對工業化,保護生態和保護農業文明的,因此,堅守成田機場的釘子戶大部分都是農民,他們并不以獲得更大的利益為目的,也非以獲得農民的生存權為取向,很多支持者也是出于類似的目的參與其中。國內一些釘子戶抗爭事件之所以能夠獲得左翼知識分子的支持,與這一意識形態背景有密切聯系,他們將這一抗爭與國企改制過程中的工人抵抗相比。

關于“農民道義”話語資源的第二個來源是社會主義意識形態。在拆遷的具體場景中,集體主義表現為兩個相互統一的對立面,一方面,這一意識形態要求關心保護弱勢群體,不能為了整體利益置之不顧;另一方面,個人不能尋求利益最大化,個人利益必須服從于集體利益。釘子戶借重的是第一個方面,幾乎所有被拆遷戶都不愿意明目張膽地接受“釘子戶”這一稱呼,除了這一稱呼具有強烈的負面色彩外,最重要的原因是他們借重了對其有利的“困難戶”稱呼,在去階級化的今天,“困難戶”的符號與“貧下中農”一詞有天然的親密感,因此,它很容易對接黨和國家的政治意識形態,地方行政在面對困難戶時,與對待“刁民”意義上的釘子戶,其工作方法是決然不同的。社會公眾在不理解拆遷補償政策的情況下,極易接受被拆遷戶的一面之詞,比如,浙江溫嶺最牛釘子戶事件,2012年11月下旬媒體集中報道時普遍聚焦于羅寶根本人所言的其家庭困難、拆遷補償過低問題,可仔細推敲地方政府的拆遷補償方案,羅家獲得的補償是其房屋價值的幾倍,羅因此將一夜暴富。事實上,在拆遷補償標準不斷提高的情況下,絕大多數被拆遷戶將獲得巨額利益,這也是“盼拆遷”作為常識的根源,因為拆遷而致貧的情況,是很難想象的。很顯然,盡管很多事實上的釘子戶將自己打扮成困難戶,但是,從集體主義的另一面看,并不全是事實的真相,這也就容易理解為何不斷發生鄰居打砸釘子戶的事件。

集體主義包含對立統一的兩面這一問題本是不難理解的,奇怪的是,媒體對此卻極為遲鈍,即便是獲得了釘子戶的較為全面的信息,也選擇性地解讀,這是為何?可能有兩個原因,一是強調被拆遷戶的弱勢群體形象,容易與維權話語相結合,從而獲得完整的解釋鏈條,當維權的指涉包括生存權時,左右兩翼的意識形態就實現聯合,這是對釘子戶問題的輿論出奇一致的原因。二是與維權話語興起于1990年代以來的農民負擔問題有關,農民負擔問題的直接表現是困難農民越來越多,而導致這一情況的重要原因是基層政權和村社集體不斷增加農民負擔。因此,集體并不意味整體利益的最大化,反而可能侵犯個體利益,農民反抗很大程度是在維護其生存權,更有甚者,一些研究者將之解讀為農民民主意識的覺醒。將現在的釘子戶問題放到十多年的基層政治結構中去理解,當然會出問題,且不說現在的基層組織已嚴重弱化(并不一定蛻化),就說農戶,也已發生巨大分化。絕大多數釘子戶已不是弱勢群體,他們恰恰是社區中的強勢群體——理解這一點其實并不困難,以利益最大化為原則的釘子戶,其抗爭對象表面上是拆遷方,但實際上也是在侵犯社區成員的利益,一個不夠強勢的被拆遷戶,怎么可能抵抗得住其他社區成員的壓力?2010年武漢土庫村唯一的釘子戶童家共有七兄妹,25口人,共有兩棟7層樓房和一棟3層樓房,總面積3800平方米,只看看這些客觀數據,就可以想象童家在土庫村肯定是強勢家族。

“農民道義”話語資源的第三個來源是關于“農民的道義經濟學”和“弱者的武器”的解說。一旦將釘子戶定義為弱勢群體,其過于激烈的抗爭行為也將被解讀為“弱者的武器”。在釘子戶的抗爭表演中,身體攻擊以及利用燃燒瓶等危險物品攻擊拆遷人員已是固定劇目。人們顯然誤讀了斯科特所言的農民道義經濟學,斯科特所言的“弱者”,具有明確的道德內涵,馬來西亞的小村莊賽達卡同為“貧困戶”的拉扎克和哈姆扎兄弟在村落社會中有截然不同的地位,前者因為聲名狼藉而獲得了打破村莊規則的自由,后者則是一個誠實的窮人并獲得了人們的普遍同情,盡管客觀上兩人都獲得了社區的保護,社區生存倫理和道義經濟得以表現,但卻受到了村民截然不同的對待。很難理解有些釘子戶是哈姆扎式的“弱者”,就其表現(明明獲得了巨額補償,卻硬是要自稱為弱勢群體)而言,更像是拉扎克式的人物。

對斯科特的誤讀還有一個重要方面,即斯科特思想具有明顯的后現代性特征,這一點與左翼運動中的反資本主義(現代性)有共通之處,比如,他研究的都是前現代村莊,“農民的道義經濟學”既是反對政府的強力介入,也是反對資本主義生產關系的入侵。可問題是,當前部分的釘子戶抗爭明顯不具有前現代社會中“弱者的反抗”的內涵,這些所謂的“弱者”恰恰急于希望資本和權力的積極介入,以此獲得更多的利益,改造一個城中村,制造幾十個百萬、千萬、億萬富翁早已不是新聞。

當前社會公眾關于釘子戶抵抗的話語進行了復雜的排列組合,既有關于人權話語的浪漫想象,又有對社會主義意識形態的不自覺的沿用,還夾雜了后現代主義的新左翼思潮,本來任何一個話語資源都有復雜的理論脈絡,在現實中都有明確的具象,但組合之后的話語大大簡化了關于釘子戶抗爭的認識,釘子戶被簡化為抽象的弱者,其抵抗也被簡單地理解為對人權的維護(一些釘子戶因此而成為維權斗士),至此,權力與權利之爭誤讀了本來足夠復雜的釘子戶現象。

(作者單位:華中科技大學中國鄉村治理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