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奧巴馬訪華時,中美兩國元首在聯合公報中提及中國的“核心利益”概念,引起媒體和學界的極大關注。許多觀察者將其解讀為中國在國際舞臺上具有強烈自信的表現。卡內基基金亞洲項目高級研究員Michael Swaine在《中國領導觀察》上撰文,分析了中國的“核心利益”(core interest)的背景和意蘊。
Swaine注意到,在1980和1990年代,中國官方媒體上的“核心利益”基本上只針對其他國家使用,1990年代中期開始出現在國內事務領域,但自2003-2004年起,中國開始頻繁引用這一概念。通過對《人民日報》的統計可以看出,2003年只有3篇文章提及,但此后增勢迅猛,到2010年已經有325篇文章。
“核心利益”是從“根本利益”(fundamental interests)脫胎而來的,它也往往同“重大關切”一詞連用。它第一次在官方外交場合使用,是在2003年唐家璇同鮑威爾的會談中,將臺灣問題劃入中國的“核心利益”。而在2009年的中美戰(zhàn)略與經濟對話中,戴秉國將其歸結為三項:維護基本制度和國家安全、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經濟社會的持續(xù)穩(wěn)定發(fā)展。
事實上,對于任何國家來說,這種針對國家利益的基礎性定義都是一致的。而北京積極推動這一概念,是為了應對圍繞臺灣問題引起的日益增長的國際關注。自陳水扁訪美和中國通過《反分裂國家法》以來,中國官方開始施壓或警告,促使美國及其他國家去拒斥臺灣的努力,并認識到中國在這一問題上的利益所在。但是,這種對核心利益的界定明顯地同一種強硬的、不妥協的外交和軍事立場聯系在一起。換言之,這一概念的出現看上去標志著一種畫出警示標記的有力企圖。
從21世紀初期開始,中國官方日復一日地敦促美國發(fā)表正式聲明,尊重彼此的核心利益。但美國從未重復過這一術語,僅僅表示支持長期以來的既定政策,例如“一中原則”,以及中美三個聯合公報。盡管北京反復引用2009年的聯合聲明,并稱之為中美關系進入新時期的重要步驟,但事實上2011年胡錦濤訪美后的聯合聲明中并沒有包含“核心利益”的措詞。
許多中外觀察者羅列出中國“核心利益”的若干事項,其中包括臺灣、西藏和新疆,南海和黃海疆域,釣魚島,雙邊貿易,人民幣幣值等等。坦率而言,許多評論充斥著模糊、扭曲和含混。從歷史態(tài)度以及高層人士的觀察來看,中國官方反復聲稱的核心利益中,最為基礎的是捍衛(wèi)臺灣、西藏和新疆的主權。
臺灣問題自不待言,它本身就是引發(fā)“核心利益”表述的動機。在1992年西藏問題白皮書中,中國政府就宣稱,在“西藏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根本原則問題上沒有討價還價的余地。2006年中國與斯里蘭卡的高層會晤中,中國首次提及西藏問題事關核心利益。同樣,2006年胡錦濤在巴基斯坦的演講中,也首次將打擊東突恐怖勢力作為中國的核心利益之一。而在其他問題上(例如黃海或釣魚島),我們還看不到中國官方將之定義為核心利益的正式淵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