貝淡寧? 莫映川
一、為什么要設計和諧指數
過去二十幾年里,各種社會指標不斷涌現,根據不同的標準來衡量人類福祉,并以此為各國排名。那么,為什么還要再設計一個新的指數呢?這是因為,目前最具影響力的社會指標之間盡管有所不同,但都存在一個共同的缺陷:它們都沒有意識到,豐富多樣的社會關系對人類福祉有著極為重要的影響。如果在一個社會中,大多數人都感到自由自在,生活幸福,但是不關心他人的福祉,那么從道德角度來看,這個社會是有問題的。簡而言之,人類福祉的衡量指標應說明其在社會和道德層面對人類的意義。但是,大多數指標更側重于個人自由和幸福這兩個要素,似乎我們可以在只重視個人自由和幸福的社會中取得良好的發展,而不需要考慮社會關系、后代或者自然環境為此所付出的代價。我們將其稱為“個人主義”的偏見。
1.自由是所有價值之母嗎
“個人主義”的偏見在“自由之家”(Freedom House)的調查中最為明顯。自1972年以來,這個總部位于美國的組織每年都進行“全球自由度”的調查,并根據各國對政治權利和公民自由的肯定程度進行排名。排名靠前的國家受到贊揚,而排名靠后的則備受批評。其評判標準建立在一個清晰的假設之上:對人類福祉而言,自由是最重要的價值。但是,如果我們和家庭成員之間關系惡劣、社會混亂不堪、國家長期與鄰國處于戰爭狀態、我們的生活又建立在對自然不可持續的剝削之上,那么即便擁有自由又有什么意義呢?誠然,自由作為實現豐富多樣的社會關系的途徑是非常重要的。但是與此同時,衡量人類福祉的指標不應該忽略社會關系,因為社會關系是影響人類繁榮的關鍵因素。
另外,自由本身無法在社會真空中實現。馬克思主義者并不是唯一一個聲稱在物質較為富裕、秩序較為和平的社會環境中自由才能得到充分實現的學派。然而,“自由之家”忽略了實踐自由所必需的社會環境。“自由之家”聲稱,該組織“對自由的觀點并未受到所處文化的限制”,因為其設立的評判標準已經體現在《世界人權宣言》(UDHR)之中。但是,該標準并沒有包括《世界人權宣言》中提到的社會和經濟權利。更確切地說,“自由之家”是將美國憲法保護并強調的權利作為其道德框架,然后援引《世界人權宣言》中相關的權利作為論據。不出所料,在“自由之家”的排名中,美國一直都是“自由”國家。在最近的報告中,“自由之家”還公開呼吁美國履行“全球領袖”的職責,將自由和民主傳播至世界其他國家,如有必要還可以動用武力。以色列是中東唯一一個被列為“自由”的國家,而“自由之家”完全沒有提及受到以色列壓迫的巴勒斯坦人。中國和朝鮮都被簡單歸為“不自由”國家,仿佛這兩國的民主程度毫無差別。在“自由之家”的年度調查中,中國甚至沒能擠進“部分自由”的國家名單。
這么說并非否認公民自由和政治權利的重要性,而是強調失去了物質基礎的根基,大多數自由是毫無意義可言的。在中國這樣“不自由”國家的富人,很可能比在美國這樣“自由”國家的窮人生活得更好。貧困是自由面臨的主要障礙。顯然,如果我們更關注實踐自由所必需的社會背景,就能提出與現在不同的政治建議,例如加強對減貧項目的支持。
那么,為什么不簡單地根據物質財富,例如國內生產總值(GDP),來為各國排名呢?上世紀50年代到70年代間,GDP增長率的確是衡量國家福祉的標準方式;而且直到現在,它仍然是評價政府表現的依據。但是,GDP作為衡量人民福祉水平的指數,具有一定的誤導性。GDP衡量的是國內的商業活動,認為安保與警察等防務開支能夠對商業活動產生積極影響。因此,GDP增長掩蓋了一系列社會問題,例如墨西哥在過去10年里暴力事件頻發;加利福尼亞州在監獄上的開支超過了教育開支等等。在新加坡,有批評人士認為,通過大量移民(以增加勞動人口數量)來推動GDP增長,會讓這個城市國家變得過于擁擠,令人無法忍受。Jeffrey Sachs則指出,美國的經濟體系正在不斷侵蝕這個國家的靈魂,其罪魁禍首就是過剩:吃得太多,電視看得太多,物質消費太多——數百萬美國人正在以這種方式生活。而在中國,GDP的快速增長對環境造成了嚴重影響,其生活方式和美國的過度消費一樣不可持續。由此,我們可以很明顯地看到,人均GDP和人類福利之間并無直接相關性。
為了回應這些批評傳統發展模式片面強調經濟增長,一切向GDP看齊的觀點,聯合國發展計劃署(United Nations Development Program)提出了人類發展指數(HDI),將人類福祉納入衡量體系。自1990年以來,聯合國發展計劃署每年發布人類發展指數,根據人均壽命、受教育程度,以及購買力調整后的人均GDP,來衡量各國的發展水平。但是,早期的人類發展指數仍然受到了抨擊。批評者認為,各國基于人類發展指數的排名和基于人均GDP的排名十分類似。隨后,人類發展指數歷經修正,開始把收入分配和性別平等考慮在內,但是其與人均GDP極度相關而導致結果相差無幾的問題仍然存在。
或許,人類發展指數最大的問題在于其“個人主義”的偏見。和“自由之家”指數不同,人類發展指數的確考慮到了貧困對選擇的制約,但是仍然將人類發展定義為“人們選擇范圍不斷擴大的過程……理論上說,(人們能夠獲得的)選擇范圍可以是無限的,而且處在不斷變化之中。但是在發展的任何一個階段,有三個方面的選擇是必不可少的:健康長壽、獲得知識、獲取體面生活所必需的資源”。但是,選擇范圍的擴大是那么重要嗎,或者說是真正重要的嗎?一個人可能活得健康長壽,而且能獲得必需的知識和資源,但是如果他對家庭成員充滿敵意,對其他公民漠不關心,對其他國家肆意壓迫,其生活方式又充滿浪費、在生態上無法持續,那么擁有自由和更多的選擇又有什么意義呢? 2013年的人類發展指數報告中,的確提到了環境壓力和社會凝聚力對人類發展的重要意義,但是指數本身仍然只考慮了當前的福祉和自由程度,而沒有將社會和道德層面納入考慮,因此相比“自由之家”的指數其談不上有所改進。
2.幸福是所有價值之母嗎
除了GDP,另一個衡量社會發展的重要指標就是各類“幸福”指標。設立幸福指標的目的,就是為了更直接地衡量福祉水平。自由和財富可能是實現幸福的重要條件,但是如果后者才是最終目標的話,為什么不直接詢問受訪者有多幸福,再比較各國人民的幸福度呢?但是即便這么做,也無法克服其他指標中存在的個人主義偏見。蓋洛普世界民意調查(Gallup World Poll)通過詢問“日常生活中的體驗”——是否充分休息、受到尊敬、沒有痛苦、時常思考——請受訪者評估自己的總體生活滿意度,但是這種方法完全沒有考慮到社會和倫理因素。在調查中,以色列再次得到高分(位列第8位)。但是人們不禁感到疑惑,在以色列壓迫鄰國巴勒斯坦,使巴勒斯坦人生活處于水深火熱的同時,以色列人怎么能感到道德上不受譴責,還能享受積極的日常生活呢?韓國得分則比較低(僅排在第56位),但是其原因之一是大多數韓國人勤奮工作,為了家庭成員犧牲了自己的福祉(香港地區和新加坡得分更低,并列第81位,其原因也是類似的)。韓國人沒有選擇更輕松愜意、更無憂無慮(即更為自私)的生活方式,所以他們就應該被扣分嗎?加拿大和美國得分很高(分別排名第8位和第14位),但是如果他們選擇的是環境上不可持續的生活方式,并對這種方式感到非常滿意,那么他們的得分還應該這么高嗎?又有多少美國人或加拿大人擔心過,如果中國和印度的人均二氧化碳排放量上升至與它們同等的高度,自然界將面臨嚴峻挑戰呢?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的美好生活指數(Better Life Index)衡量的是主觀福祉程度。該指數也存在同樣的問題:完全沒有將社會和倫理層面的考量列入指數體系。
為了克服上述缺陷,人們正在不斷探索更為綜合的幸福指數。其中影響力較大的,就是受到佛教國家不丹啟發而提出的國民幸福指數(GNH)。不丹研究中心(Centre for Bhutan Studies)與加拿大國際發展研究中心(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 Research Center of Canada)共同合作,提出了國民幸福指數并應用到不丹研究中:“在國民幸福指數中,幸福的定義不同于主流西方概念。幸福是多方面的——并不僅僅是主觀福祉,也不僅僅關注個人的幸福。對幸福的追求是集體行為,盡管個人能夠對幸福有深切的感受。”因此,國民幸福指數衡量的是九個方面的國民幸福:心理健康、時間利用、集體活力、文化多樣性、生態持續力、生活水平、醫療保健、教育和良好治理。
盡管相比之前的各種指數,國民幸福指數顯然做得更好,因為它考慮到了人類福祉的社會和倫理層面,但是該指數并非毫無瑕疵。首先,國民幸福指數過于寬泛,難以在其他國家進行相同的測量工作。另外,國民幸福指數和不丹的佛教傳統聯系過于緊密,因此很難推廣到其他國家:該指數甚至衡量了“一個人自我禱告所達到的精神高度,以及思考‘業’、進行祈禱和冥想的頻率”。
另一方面,國民幸福指數沒有考慮到有關人類福祉的所有關鍵的社會關系。它沒有衡量一國與其他國家的關系。可以說,在當今世界,任何一個國家都不可能、也不應該實現徹底的自給自足。不丹本身因為驅逐境內10萬非法居留的尼泊爾族人,并剝奪其不丹公民身份而受到了抨擊。此外,國民幸福指數也沒有考慮家庭關系。在大多數——如果不是全部——的文化中,家庭是幸福和道德義務的源泉。因此,一個衡量人類繁榮興旺的指數也應該將家庭關系納入考量范疇。國民幸福指數倒是衡量了“根本的投票權”,但是投票權真的比幸福的家庭生活更為根本嗎?
快樂星球指數(HPI)也衡量了幸福程度,并考慮到了社會和道德層面,同時為了適用于更多的文化背景,特意只選擇了三個指標。該指數“利用個人福祉、人均壽命和生態足跡三方面的全球數據,旨在找到在最能為居住者提供長期幸福生活、同時不損害后代利益的國家”。快樂星球指數有其可取之處:生態足跡較大的高收入國家得分受到了嚴重影響。例如2012年報告中,美國在151個國家中僅位列第105名。但是,快樂星球指數也存在其他幸福指數所共有的問題。由于指數依賴的是主觀評判的幸福程度,因此如果社會中充滿了雄心勃勃(不滿足現狀)、至少部分是為了家庭而努力工作的人們,那么這個國家的得分就會降低:韓國在該指數的排名也不高,僅列第63名。而微笑之都泰國則排名第20位,這部分要歸功于該國在主觀福祉上排名較高。此外,快樂星球指數沒有衡量國家之間的關系。指責美國的軍事主義并不難,但是如果美國高昂的軍費開支,為歐洲福利國家的幸福生活提供了安全保護呢?任何衡量人類福祉的指數,都應該考慮社會為其人民提供和平環境的能力。
3.提高對社會關系的重視
迄今為止最新、最全面的人類福祉指數是2013年由哈佛商學院教授邁克爾·波特提出的社會進步指數(SPI,Social Progress Imperative 2013)。該指數旨在替代GDP成為衡量人類福祉的指標。由于該指數具體地跟蹤了社會和環境結果,因此比人類發展指數和幸福指數更進一步。社會發展指數包括了52個指標,分屬三大類:人類基本需求(營養、空氣、水和衛生狀況、居住地、個人安全)、福祉基礎(能否獲得基本知識、身心健康、生態系統可持續性)以及機會(個人權利、能否獲得高等教育、平等、包容性)。最初的社會發展指數涵蓋了50個國家,其計算結果也如人所料,即收入較高、環境較為安全的國家排名較高(瑞典排名第一),而七個非洲國家排名墊底。更令人驚訝的是,這樣一個衡量國家滿足國民社會需求程度的指數,依舊存在“個人主義”的偏見。在人類基本需求中,家庭并不在列。而國際關系對各國的影響也沒有被提及,仿佛各國都是獨立的個體,不會對彼此產生任何影響(以色列排名第16位,超過了許多并不壓迫其他民族的國家)。
當然,沒有任何一個指數是完美的,但是主要的全球指數都有一個相同的基本缺陷:它們忽視或者輕視了社會關系對人類福祉的重要性,以及社會生活中道德因素的重要性。我們并不否認,自由、財富和主觀幸福度對人類福祉而言至關重要,但是社會關系尤甚于前三者。新近出現的一些指數的確做出了有益的嘗試,力圖囊括社會生活中更多的方面,但是這些努力還不夠。或許最明顯的缺陷,就在于目前還沒有一個衡量人類福祉的指數考慮到家庭福祉這個因素,并以此為據為各國排名。因此,我們需要另一個指數——和諧指數——來克服其他指數存在的“個人主義”偏見。
二、構建和諧指數
“和諧”(harmony)一詞在英語中可能導致歧義。當筆者向一位西方的朋友提到建立“和諧”指數時,對方半開玩笑地說,“哦,那么朝鮮應該得分很高吧”?但是朝鮮得分很高的可能性只有一種,那就是如果和諧等于一致。然而,我們關心的并非這種“和諧”。我們所采用的“和諧”定義和漢語里的意思相近。在漢語中,“和”并不代表共識或者一致的想法。儒家思想中的“和諧”重視不同的社會關系所體現的多樣性。我們的“和諧”定義就是受到了儒家思想的啟發,并相信“和諧”在其他倫理傳統中也能夠得到共鳴。
1.“和諧”的概念
“和諧”在中國傳統政治文化中具有核心地位,晚近,中國共產黨又重新提出了這個概念。在2008年北京奧運會開幕式上,“和”的概念得到了強調,似乎這是中國文化的核心價值,以及中國對世界最大的貢獻。政府可能是希望利用這個概念,承認中國社會中存在大量沖突,但同時暗示這些沖突應該以和平的方式得以解決(而不是像在毛時代那樣,強調激烈的階級斗爭)。世界銀行和中國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新近發布的《中國2030》也提出了“和諧社會”的概念,但是更多地將其作為一種理想狀態用以啟發中國的改革,而不是描述社會現狀。和諧社會有3個目標——包容和公正的社會、與自然保持平衡、與他國進行和平、建設性的合作以實現共同的全球目標。鑒于這一概念首先是受到儒家倫理的啟發,讓我們先來簡要介紹一下儒家理想中的“和諧”。
儒家強調,良好的生活首先應該包括豐富多樣的社會關系。儒家最重視的就是在現實世界中生活的社會性。《論語》主要討論的就是如何與人相處。一方面,他人是樂趣的來源,“有朋自遠方來,不亦樂乎”。另一方面,由于每個人都對其他人負有一定的責任,因此樂趣也受到了限制。我們對那些照顧我們的人負有的責任是最大的。關心他人的道德產生于與家庭成員的互動,然后通過其他集體生活形式,擴展到其他人。
但是哪種社會關系是最重要的呢?儒家是贊成區別對待的:對那些與我們關系親密的人,我們的倫理義務是最強的,而隨著關系親密度的遞減,義務也隨之遞減。我們的確有博愛的義務,但倫理道德并不要求我們對陌生人也懷有與對熟人同樣的感情和責任。我們將其稱為“差等之愛”(graded love)。
和諧與一致的區別源自《左傳》。《左傳》中清楚地提到,“和諧”要求統治者能夠傾聽幕僚提出的不同政見。和諧與多樣性的結合不僅能夠帶來審美的愉悅,在道德上也是可取的。我們將其稱為“強和諧”(strong harmony)。
簡而言之,儒家的和諧理想認為家庭成員之間、公民之間、國家之間以及人與自然之間的關系是人類繁榮興旺的關鍵,因為這些關系不僅有關人類福祉,還能夠產生社會責任。家庭是最重要的,其次是社會中公民間的關系、國家之間的關系以及人與自然的關系。這些關系都以維護和平秩序與尊重多樣性為特征。但人們可能擔心,儒家思想和中國文化的聯系太緊密了。
就儒家思想本身的內涵而言,這不存在任何問題。和基督教或自由主義一樣,儒家思想原本就是致力于成為普世倫理的。在歷史上,儒家思想從中國傳播至日本、韓國、越南等東亞國家,這解釋了為什么所有東亞社會都更重視和諧的價值。在亞洲之外,還有其他許多社會和文化也非常重視和諧,即便它們在歷史上并未受到儒家思想的影響。“班圖精神”(Ubuntu)是撒哈拉非洲以南地區的主流倫理傳統,它非常重視和諧,包括差等之愛。“好好生活”(Buen Vivir)的理念,則深深扎根在安第斯山脈的蓋丘亞族人的世界觀中。北歐國家的倫理傳統和政治文化對社會和諧的重視,和東亞文化非常類似。加拿大的政治文化受到保皇派的影響,后者從美國革命中逃離,比起大張旗鼓地宣揚個人自由,他們更重視秩序與和諧。美國的社群主義者則聲稱,美國人民“內心的習慣”是關心家庭和社會關系的,盡管這種關心常常被掩埋在個人主義的涵義之下。
還有一部分不承認和諧對人類社會具有重要意義的人,可能是認為社會和諧根本不可能實現。和諧這一理想的基礎在于,我們應該關心他人(和自然)。批評家可能會說,這么做是違背人類本性的,因為歸根到底,人類是以自我為中心的動物,任何希望推廣和諧這一價值的社會,注定要嘗到失敗的苦果。事實上,當代對人類大腦決策神經的研究顯示,孟子的觀點是正確的:當某個人感到痛苦時,大腦皮層較為活躍的區域,正好也是一個發育正常的孩子或成年人看到他人痛苦時,大腦皮層較為活躍的區域。即便是6個月大的嬰兒,也更喜歡來幫助他的人,而不是袖手旁觀的人;而比起袖手旁觀,他們更討厭咄咄逼人的人。去感受并設身處地為他人著想的能力,是人類在進化中保存的深層次秉性,而這些秉性在許多靈長類動物中都有所體現。當然,如果人們身處的環境限制甚至懲罰善意的行為,那么他們也有可能變得為了競爭而不擇手段、自私自利。期待任何政府能夠為實現完全的和諧提供基礎是不現實的,但是期待政府能夠盡其所能,為實現最大限度的社會和諧提供相應的環境,并非毫無現實意義的想法。
自由這一概念看上去更為普世的主要原因源自社會而非心理方面:二戰以后,美國在全世界實行政治和經濟霸權主義,其程度之深,使得美國政治文化的核心價值——個人自由——成為公認價值,而其他價值被認為是個別的、源自“落后的”社會背景。人類發展被認為是向更為自由的方向發展,而不是向和諧發展,衡量人類發展的指標也遵循這樣的觀點,即便全世界大多數人奉行的倫理傳統中,和諧仍然占據更主要的地位。但是,隨著美國的全球意識形態霸權地位不斷被削弱,和諧作為普世道德理想的“當然”角色,在討論人類福祉的全球話語中可能會得到強化。
但是,任何一個規范性指數都可能存在爭議。在基督教或伊斯蘭教中,個體和神之間的關系是最重要的關系:人類內部的關系只有在滿足了神的意愿之后,才可能較好地發展。“班圖精神”則強調與過世祖先之間的關系。佛教徒相信,個別的社會關系是痛苦的源泉,我們必須擺脫這些依附,才能得到解脫,到達極樂世界。在康德的自由主義中,在尊重他人權利的基礎上,個體即便不和其他人進行過多的交往,在道德上也是可以接受的。康德主義者(功利主義者和佛教徒也一樣)還會反對“儒家”的等差之愛,理由是每個人都不應該在道德上持有偏見,無論親疏都應該有相同的(扶助)義務。當然,在實際操作中,大多數人都更重視與自己關系親密的人,而不是平等地對待熟人和陌生人,或者神這樣抽象的存在。這和世界上大多數偉大的哲學家和宗教領袖所倡導的恰恰相反。所以一方面,我們承認建立和諧指數這個想法也會受到爭議。但另一方面,我們認為相對于那些將自由和幸福作為最高標準的全球指標而言,和諧指數的爭議性較小。
2.衡量和諧程度
和諧指數旨在衡量四種關系的和諧程度——也就是對和平秩序的維護和對多樣性的尊重。這四種關系分別是家庭成員之間、社會(或國家)成員之間、各個國家之間和人與自然之間的關系。我們沒有自行采集數據,而是使用最近公開發布的可靠指標,來衡量每個關系的和諧程度。這四種關系被進一步分為若干個指標,每個指標都有對應的衡量標準(見表1)。
我們最初的和諧指數報告中只涵蓋了27個國家。但是,在剔除了這兩個指標(即減少“家庭和諧”的指標數量)之后,我們得以將研究推廣至包括一些非洲國家在內的43個國家。我們將指標較多(但國家數量較少)的和諧指數命名為“綜合和諧指數”。
三、結果分析
一個指數之所以有意義,不僅僅在于其結果與直觀相符,還在于當其結果與直觀不符時,能夠提出可行、有益的政策建議,促進道德水平的提升。換言之,如果指數計算的結果出人意料,我們需要追問原因,但不應該因為結果與直觀完全相反而感到過于驚訝。在理想狀況下,研究結果都是意料之外、情理之中的。
與人類發展指數相比,綜合和諧指數排名和人均GDP的相關度沒有那么高(見表2)。在和諧指數中,國土面積較小、收入水平較高的國家更傾向于排名靠前(前四名分別是挪威、瑞士、瑞典和新西蘭)。這一結果應該是預料之中的,因為在規模較小、資源豐富的社區中建立和諧社會相對更容易。然而出人意料的是排名墊底的幾個國家:和諧程度最低的五個國家分別是巴西、美國、南非、印度和俄羅斯。顯然,人口數量是實現和諧社會的關鍵制約因素之一。事實上,人口的影響對人類發展指數和人均GDP的影響并沒有那么明顯,美國在這兩個指標上仍然排名較高(分別為第三位和第七位)。對于人口較少的國家,上述三個指標的排名結果差別不大,但有兩個國家是例外——在人類發展指數和人均GDP排名較高的澳大利亞和荷蘭,在和諧指數的排名卻相對較低。總之,較高的收入并不一定能實現和諧社會,尤其是在人口較多的國家中。
另一個有趣的發現是,民主——也就是擁有自由公平的選舉體系,來選擇最高領導人的政治體系——似乎在推動和諧社會的建設上并未發揮特別的作用。在綜合指數中排名最高和最低的幾個國家都是民主國家,而中國得分卻高于作為民主國家的印度和美國。
綜合程度較低的和諧指數表格——也就是由于16個國家缺乏相關數據,剔除了兒童與老年人自殺率、家庭暴力率的表格中——呈現了更加有趣的結果(見表3)。最令人驚訝的是,越南在表中排名第一。結果再次顯示,和諧指數與人類發展指數或人均GDP之間存在著明顯的差異。人類發展指數和人均GDP較低、但和諧指數較高的國家有三個:越南、印度尼西亞和埃塞俄比亞。在這三個收入水平不高的國家中,民主似乎在推動和諧方面并未起到突出作用:非民主國家越南比其他兩個民主國家的排名要高得多。
通過比較無差等和有差等和諧指數,我們也能獲得非常有趣的發現(再次強調,有差等和諧指數中,親密的社會關系的權重更大)。無差等和諧指數得分較低,而有差等和諧指數得分較高的國家包括加拿大、澳大利亞、烏拉圭、土耳其和印度。鑒于在差等和諧指數中,與自然的關系所占的權重最低,因此我們可以猜測相比人與自然的關系,以上這些國家更重視人類之間的關系。而無差等和諧指數得分較高,差等和諧指數得分較低的國家包括德國、法國、荷蘭、波蘭、埃及、贊比亞和加納。這些國家很有可能在社會關系上存在問題,但同時更重視人與自然的關系。
盡管僅根據第一年的和諧指數來提出政策建議,未免過于輕率,但我們還是形成了一些初步的看法。鑒于在國土廣袤、人口繁多的國家中建立和諧社會似乎難度較大,一個明顯的啟示便在于應允許一定程度的權力下放以及本地層面的決策,以使大國能夠在內部充分發揮小規模社會對和諧的促進作用。但是,更詳細的政策建議則取決于各國具體國情。例如在中國,內部移民潮不僅將家庭成員隔絕開來,還導致了城鄉不公平的“不和諧”狀況。因此,中國若想提高和諧程度,就需要中央政府進行更多的干預,而不是之前提到的減少干預。
將排名數據進行細分,就能夠解釋各國得分的原因所在(見表5)。例如,埃塞俄比亞和格魯吉亞在家庭和自然關系上得分較高,這就意味著兩國需要在社會和國際關系兩方面再接再厲。巴西在家庭和社會關系上得分較低,所以應該更關注如何改善這兩類關系的和諧程度,才能提高總分。荷蘭在家庭和自然關系上得分較低,因此需要對此加以改善。或許出乎許多人的意料,美國盡管在家庭、國際和自然關系上得分較低,但是在社會關系上卻并非如此。美國擁有一個相對較為和諧的國內社會(至少部分要歸功于憲法體系的穩定),但在其他三種社會關系上需要大大改進。
有三個國家——越南、印度尼西亞和埃塞俄比亞——雖然人類發展指數得分和人均GDP都很低,但是和諧指數得分卻很高——因為它們在家庭關系和自然關系上得分很高(越南的國際關系得分也不錯)。或許在富裕水平較低的國家里,培養和諧的家庭關系和自然關系更容易一些。如今,人們普遍意識到發展中國家必須采用生態可持續的發展方式(而且必須比西方國家做得更好),但是和諧指數同時指出,經濟發展(也)不應該以破壞家庭關系為代價。可以看到,主張生態可持續的發展模式的觀點所引起的爭議,可能比主張不損害家庭和諧的經濟發展模式的觀點要少一些。這是因為,從道德角度很難為掠奪自然資源正名,尤其是當這種活動對其他國家產生影響的時候(全球變暖對所有國家一視同仁)。但或許原因更在于,某些“發達”社會的生活方式已經變得“個人化”,并不像較為貧困的社會那樣重視家庭和諧。例如,收入較高的國家中,人們似乎并不在意自己是否能讓父母驕傲(北歐國家在這個指標上得分最低。這也解釋了為何在更重視該指標的43個國家排名中,芬蘭的排名大大下滑了)。然而,收入更高的國家中,患憂郁癥的人群比例也相對較高。這種公認的不良現象或許是家庭關系惡化的
副產品。無論如何,我們還需要進行更多的社會科學研究,了解經濟發展對家庭和諧的影響。我們還需要以更標準化的方式,思考在經濟較為發達的社會中,家庭關系可取和不可取的方面。
鑒于和諧指數的設計受到了儒家傳統的啟發,而中國是儒家傳統的發源地,其官方政治話語中也包含了和諧理想,因此關于中國還有幾點值得說明。好消息是,相比其他人口較多的大國而言,中國的和諧指數得分更高:無論是在哪一種指數(綜合、非綜合、無差等、有差等)中,中國都排名中游。而要想提高得分,中國需要將自己與排名較高的國家進行比較,而不是和排名較低的美國等國比較。最明顯的差異來自越南,該國在4種和諧關系中表現都比中國要好。在人與自然的關系中,越南的優勢最為明顯:在中國采取環境友好的經濟發展模式之際,越南或許能夠提供經驗。但是在越南,“社會內部的和諧”是其弱項,因此中國需要借鑒其他國家來改善本國的情況。
我們再次強調,本文所提出的和諧指數為同類首創。這僅僅是一個試驗,還有許多有待完善之處。從好的方面來看,和諧指數認識到了社會關系的重要性,而其他指標都忽略了這一點。建立和諧指數所需成本很低,也沒有制度上的制約。但從另一方面來看,由于數據不足,我們的研究無法覆蓋足夠多的國家。如果預算充足,我們就能自行開展測量工作,以覆蓋更多的國家。我們可以詢問與和諧更為直接相關的問題,例如人們主觀認為自己的四種社會關系和諧程度有多高。和諧指數也可以更為全面,涵蓋對人類福祉具有重要意義的其他社會關系,如朋友關系、城市居民之間的關系等。我們需要更精確的方法來衡量多樣性。最后,由于和諧指數尚屬首創,無法比較各國和諧程度的變遷。未來,隨著更多的和諧指數,以及更精確的測量方法的推出,這一缺陷有望被克服。
(作者單位:清華大學國際與比較政治理論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