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苑
現代國家觀念的誕生在近代史上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而是一個逐漸成熟的過程,其在教育方面的表現也是多種因素互動促成的結果。晚清時期,隨著清政府政治文化權威的崩落,民間教育文化日益活泛,在與清政府爭奪史觀解釋權的時候顯示出強大的競爭力,現代政治學意義上的“國家”觀念開始出現。民初到1920年代末,因為政治相對真空的存在,教育發展隨之存在相當大的自由空間,民國教育處于蒸蒸日上的趨勢,“國家”觀念的知識體系日益完善,觀念變革趨于成熟、達到高峰。隨著國民黨政治的統一、威權體制的建立,教育日漸受到束縛,“國家”幾乎成為“黨國”的代名詞。
事實上,近代中國的國家、歷史觀念多數情況下是政治的附屬產物,因此,梳理近代史上“國家”觀念建立與近代政治文化的糾葛過程,對處于轉型期的中國的史觀重建、“國家觀”重建不無裨益。
“混亂中的繁榮”:晚清教科書中的“國家”
現代教育誕生之前,多數蒙童的開蒙讀物是《三字經》等讀本。在《三字經》中有“黃道”、“赤道”和“我中華”等概念,模糊且不準確。由于全國性的現代教育制度尚未建立,教育方式多種多樣,多有不以《三字經》為開蒙教本者。如蕭公權,光緒二十八年(1902年),幼年的蕭公權隨大伯父入川,他的塾師是一位本地的老秀才羅老師。他們商定不用《三字經》、《百家姓》一類初學課本,而用《史鑒節要》、《地球韻言》、《聲律啟蒙》和《千家詩》等書。《史鑒節要》給小學生一點中國歷史知識,蕭公權記得開頭幾句是:“盤古首出,天地初分。三皇繼之,物有群倫……”《地球韻言》則是仿《三字經》體裁介紹世界地理常識:“今天下,五大洲。東與西,兩半球。亞細亞,歐羅巴,奧大利,阿非加,美利駕,分南北,穿地心,對中國”,[1]已經是相對準確的地理劃分了。
清末是舊式的蒙書和已經萌芽的現代教本并存的時期。早期現代教科書對于“國”的認識差別較大。有“中國人自編近代教科書之始”[2]之稱的南洋公學外院1897年編成《蒙學課本》,已經講到“國”之概念:
凡無教化之國謂之蠻夷戎狄。我國古時所見他國之民,其教化皆不如我國,因名之曰蠻夷戎狄。后人不知此意,見他國人不問其教化如何,皆以蠻夷戎狄呼之,幾若中國外無一非蠻夷戎狄也,不亦誤乎?[3]
這里以“文化”論國家,是傳統儒家“以華夏中國別夷狄”觀念的體現。
20世紀初時人認識到新教育與愛國之間的關系:“個人與國家有絕大之關系。國之興亡不決于政府而決于社會;不決于社會而決于家庭。使一國之中,人人有愛國心,而具普通之知識,則興也勃焉。”[4]“在尋常小學校,當皆以孝悌、友愛、仁慈、信實、禮敬、義勇、恭儉等實踐之方法,養成其愛國之心”。[5]其時民間編纂教科書日益興盛,教科書中反映的國家觀念已經不同于前近代時期的“教化”觀、“邦國”觀,而是增加了很多具有現代政治學性質的國家學說。
陸費逵在晚清也曾編有《修身講義》,在清廷尚未覆亡的1910年,課文中就談到“君主國體”和“民主國體”的區別,以及“立法、行政、司法三權”并立的“立憲政體”與“專制政體”之別,[6]顯示出他對于國家體制的超人見識。
國家制度學理等內容,在晚清新政時期的法政教育熱潮中已經被引介到中國。1902、1903年的《大陸》報上已有關于“國家”三要素的定義,比如“國家云者,以一定之土地人民為基礎,而唯一之統治權之主體之團體也。故國家以土地、人民、統治權三者,為成立之要素”。 [7]再如“夫國家者,從國家學上而言,則有一定之領土與住民,而其住民相集合以成團體,則有主權,以保護此團體之自由,而維持其秩序也。即邦土、住民及主權之三要素具備而始成國家”。[8]
筆者所見第一部中國人自己編纂的近代政治學教科書——上海作新社1902年出版的楊廷棟所著《政治學教科書》,其中對于現代國家觀念的闡釋又有較大推進。著作先論“政治學及學派”,逐次論及國家、法律、權利自由、政體、國憲、主權、三權說,還有歐美各國政治。關于“國家”的定義,作者認為有“理想之國家”和“實想之國家”之別,前者著眼于“他日之大同世界”,后者即是“今日之民族國家”。政治學中論述的是后者。該著認為國家的性質表現在五個方面:人民,土地,全體之結合,有治人者和治于人者之區別,以及國家是有官體(即有機體)。[9]這部教本也出版于“壬寅—癸卯”學制誕生之前,介紹的是較為成熟的政治知識和國家學說,殊為難得,也顯示出作者的先見性。就連1910年學部第一次編纂高等小學用《國文教科書》也認可了“國家三要”的表述:“西儒之論曰:有民人、有領土、有主權,三者完備而始成為國家,是為國家三要。”[10]
由此可見,晚清時期“中國”概念逐漸由華夏文化觀轉變為現代政治學意義上的“國家三要素”觀念。
由于新式教育體系尚未正式建立,所以形成一種“混亂中的繁榮”態勢。同時清政府學部試圖監管全國教育,制定“國定制”教科書,對教科書施行審定制,和民間教科書爭奪市場。所以在知識體系上,學部所編教科書一方面要有新知,另一方面要強調帝王的尊嚴。學部上奏清廷通過了中國近代第一個全國性的教育宗旨,“忠君、尊孔、尚公、尚武、尚實”,[11]首重“忠君”。學部在其編纂發行的教科書中指出,“一國之人,當同心協力,以助其君上共保主權,勿使為他人干預也”。[12]所以學部對學童的教育并不是為了培養近代國民,而是“其心孜孜焉日求有益於國,而不私其家”的人民,[13]最終使“通國之民,皆具忠君愛國之誠心”。[14]學部教科書極力強調忠君與愛國的統一性:“儒者之言曰:忠君愛國,未有不忠于君而可為愛國者也。”[15]
相比學部直接強調“忠君”觀念,在民間所編教科書中,筆者未發現直接頌圣的課文。如前所述,民間教科書在告別皇權的道路上走得更遠。事實上,學部教科書在市場上的競爭也處于劣勢,在慌不擇路的情況下,學部時有抄襲民間教科書的情況發生,而且編寫質量和觀念上都談不上優良,以至于清末商務印書館的教科書獨占鰲頭。隨著清廷倒臺,學部所追求的所謂“國定教科書”就無從說起了。
清季革命與“五族共和”的國家觀
民國定鼎,發布《教育部審定教科圖書暫行章程》,內容簡明扼要而寬容,對審定教科圖書的范圍,呈送辦法等提出要求,但是沒有涉及內容方面的審定“要求”或“標準”。[16]正如時人所言,“民國新制,教科書由國家審定,不由教育部專編專賣,許民間以編輯發行之自由,法至善也。又恐上級機關,獨負重要責任,未必完美,特許各省組織圖書審查會以輔助之,意至美也”。它能帶來三方面的好處:出版有競爭促使內容日臻精美;學校有選擇教本的余地;教育費用也能因此減少。[17]
在這種相當寬松的政治和教育制度下,各種編寫機構、出版機構和各類教科書開始遍地開花。教本在編寫內容上的共同特點是重視革命教育、五族共和教育以及新國家政治結構的介紹。
伴隨民國建立,1912年商務印書館推出一套內容精彩、形式新穎的“共和國教科書”,其《編輯共和國小學教科書緣起》列出編輯要點:首要“注重自由平等之精神,守法合群之德義,以養成共和國民之人格”。其次“注重表彰中華固有之國粹特色,以啟發國民之愛國心”。其三“注重國體政體及一切法政常識,以普及參政之能力”。其四“注重漢滿蒙回藏五族平等主義,以鞏固統一民國之基礎”。其五“注重博愛主義,推及待外人愛生物等事,以擴充國民之德量”等等,[18]代表性地反映了民初教育對國家觀念的推進。
例如教育家莊俞、沈頤編纂,高鳳謙、張元濟校訂的《共和國教科書新國文》中有“辛亥革命”一課,課文說:“國家政治,拂逆人民之公意。人民不得已,以武力顛覆政府,謂之革命”,[19]此處“革命”觀念強調“人民之公意”在歷史進程中的作用。還有“大總統”一課:“我國數千年來,國家大事,皆由皇帝治理之。今日民國成立,人民公舉賢能,為全國行政之長,是謂大總統”。[20]
近代教科書史上具有開創意義的便是《公民讀本》。它是筆者所見中國第一部公民教科書,主旨是教授“公民所必需之知識及道德”,要點如下:甲.民國組織之大要;乙.民國立法、行政、司法之大要;丙.國民與國家之關系,及其權利、義務之大要;丁.家財用與國民生計之大要;戊.法治國之精神;己.自治制之大略,及其能力之養成;庚.國際競爭及現世界之趨勢;辛.民主國立國之元氣。[21]
它的課文便是依據以上要點編排而成。以第一冊為例,15課分別講授:中華民國、國家、國民、民族之特性、國體、政體、國會、政府、法院、國民之權利義務、法律、法律與道德、地方自治制、自治事務與自治能力、選舉。相關知識分配適當,近代國家的政治結構及運作是其核心。
這部讀本是遵照《國民學校令實施細則》而編,[22]針對初等小學3、4年級的學生介紹國家政治常識,強調國體變更、政體變革的歷史意義和中華民國的歷史地位,這是一種全面的知識傳輸和啟蒙。
民國建立后,強調“中華民國”的本質在于“五族共和”。教科書編撰者們指出,過去清統治制造了種族成見和階級不平等等問題,[23]“今者,合五大民族,建立民國,休戚與共,更無畛域之可言矣”,[24] “前此為一姓專制時代,各私其種,人故多不平等之制度。今民國建立,凡我民族不問何種何教,權利義務皆屬平等,無所軒輊,利害與共,痛癢相關,同心協力,以肩國家之重任”。[25]這正反映了學者所探討的國家整合(National Integration)的意義,是在于把文化與社會背景互不相屬的集團集合于同一疆土,并建立國家認同感的過程。[26]“五族共和”教育是確立國家認同的一個重要因素。如果對照清末革命黨人因對“中國滅亡”憂慮而闡發的種種“反滿”敘述,相比之下,不論清末還是民初的教科書中,都不曾有“反滿”情緒,“國家”是政治而非族群意義上的“國家”,這一點尤為難得。
民國建立后發行廣泛的“共和國教科書”,其初等小學用國文教本直到第四冊方有課文講授新建立的國家,第四十四課方有教授國旗知識的內容。課文中的“國家”并非“中華民國”,而是“中華國”,這是一種文化情感熏陶而非政權教育。民初教科書在國家符號——國名和國旗等教育中,有兩點值得注意:其一是強調“中華”,這既是民國國名,又是一個歷史概念,文化傳承性十分明顯。其二是從國家符號在教科書中所占分量和所處位置來看,它并不占顯要位置,沒有得到特別強調,教科書仍以學童應掌握的相關知識為主。國家教育與政權教育稍有分際,但二者都不特別突出,突出的是“文化中國”內涵。在政治發生巨大轉折的時期,文化傳承減輕了變革的社會壓力。
概言之,民初教科書中對民國代清這一“革命”性轉型的評價,傾向于制度深層的反思,指出革命發生的根本原因是“清廷不知改良政治為根本上之解決,惟循例嚴飭查拿以防繼起”[27],而“以專制政體演成此現象,固為不可逃之公例”。[28]民國建立的最大意義就是“千年專制政體,一變而為共和”。[29]
新文化運動與公民教育的興起
1922年,作為五四新文化運動教育改革的一個成果,在中國近代學制史上具有跨時代意義的“壬戌學制”(俗稱“六三三學制”)確立。它是近代中國教育史上施行時間最長的學制系統,一直到1949年。“壬戌學制”中最重要的改革就是取消修身科,代之以公民科。新學制鼓舞了公民教科書的編纂和出版,公民教科書又把個人對國家的認識、個人與國家關系的建構推進到一個新的高度。因此這部分專以體現這方面內容最多的公民教科書論之。
編寫《新學制公民教科書》的法學家周鯁生認為,公民學作為一門新設立的學科,應該使中國學生具備三個方面的知識:社會生活和政治組織概念、中華民國的組織和法律概況、經濟社會問題和國際關系。[30]學生先學習“政治組織”編,掌握有關國家、政制、政府、立法、個人權利自由及對國家的義務,還有主要民主政治國家的組織等知識后,再學習中華民國政治變遷、國會、大總統、國務員、法院、地方政府以及民國憲法等知識,就會自然產生聯系,有助于知識的貫通掌握。周鯁生更以一個法學家的態度分析民國制度建設的實際狀況。他指出,國家權力的根據“在于社會契約”,[31]使學生理解近代國家形成的法律淵源。同時他批評“民國法律不但莫無統系,并且缺陷極多”,“國家根本重要的立法事業從未誠實的一貫的實行”,[32]學生可以認識到民國制度建設的世界歷史背景和現狀進程,看到國家應努力的方向。
教育家顧樹森強調,公民應具有現代人格,[33]“國民樹立的根本主義,在發展個性”,“個人自立的第一義,也是國家生存的第一義”,[34]“歐美所以有現在的文明,實在是個人主義發達的緣故”。[35]對于中國公民應具有的國際道德,他認為應該摒棄以往的“敵視主義”和“賤外主義”,樹立“世界主義”和“國家主義”,“建設新時代的國民外交”。[36]在《法制篇》中,作者專設一章講述“共和國的精神”,認為法蘭西革命所舉起的“自由、平等、博愛”旗幟,是共和國家最重要的三元素;[37]孟德斯鳩主張的“三權鼎立制”“現在世界各國都已采用”,中華民國國民應該對建設“善良的政體”肩負起更多的責任。[38]顧樹森同樣肯定個人自由對于建設現代國家的意義,強調對西方現代國家精神和制度的學習,這些深刻見解充分展現了新文化影響下,中國公民教育所達到的高度。
此外還有基督教青年協會書局發行的“公民教育叢刊”20多種,青年會總干事劉湛恩編輯的讀本十分重視對中國歷史和現實的分析。他講述“民主政體的沿革”,指出從人類歷史發展階段來看,民主思想是政體演進的表現,中國趨于民主是這個歷史長鏈中的一環。他強調“法律統治”,指明法治與人治的區別:“人治的結果就是專制,而法治的結果卻是民主”,[39]袁世凱得勢就是中國人迷信人治的一個例子,故而中華民國“雖然掛了民國的招牌,可是離民主的境界還很遠”,[40]“雖號稱共和,實際上與專制無異”。[41]造成以上的原因是因為中國的專制遺毒太深,只有建立以“完全人格”為榜樣的“基督化的良好公民”,[42]方能建成自由平等博愛的共和國家。這些代表了基督教青年會理想的國家觀念。
此外還如江蘇第一女子師范學校和第一中學的三位公民教員:馮順伯、金崇如與王仲和合編的公民教本——《初中公民學教本》。三位是頗富中學公民教育經驗的專家,積多年經驗編成此書,教育家汪懋祖給予極高稱贊,稱“此書一出而我國公民教學始現曙光”。[43]課文論述辛亥革命的意義:“人民不但曉得是漢族從滿族手里奪回政權,也曉得是人民從皇帝手里奪回政權”,“我國人可算真正發現了‘所謂國家’”。[44]至于“中國現代政治問題”,主要是中國國民黨“還沒有完全組織成功”,“還沒有什么良好的表現,前途成效如何,現在還不敢說”。[45]該書讓學生了解現代國家制度轉型的意義及現狀。
新文化之風和寬松的教育政策鼓動了公民教科書的編纂,這一時期公民教材在數量上達到了高峰。據統計,1920/1930年代出版的中小學及師范學校用公民教科書就有125種,教學參考書45種,教學輔導書9種。[46]而且1920、1930年代前期林林總總的公民讀本在國家與個人的關系上,都強調發展個性、完善人格和個人自由是國家生存的首要條件,強調個人的參政議政權利和自由言論權利,這些觀念在個人與國家的關系建構上皆為前人所不及。
黨國一體與國民黨的黨化教育
1929年3月,國民黨三全大會召開,在法理上將黨權推到至高無上的地位。大會確立了以總理遺教為國家根本大法:“確定總理所著三民主義、五權憲法、建國方略、建國大綱,及地方自治開始實行法,為訓政時期中華民國最高之根本法。”[47]
1930年代的課程標準都有對于黨義教育的要求。例如1934年教育部頒行的初級中學公民課程標準,其主要目標就是“使學生明了三民主義之要旨,及政治經濟法律與地方自治之基本知識,養健全之公民資格”。 [48]1934年部頒高級中學公民課程標準的重要目標是:“使學生認識中國國民黨之主義政綱政策,為建國及解決社會問題唯一之途徑。”[49]
國民政府的黨義教育在教學中得到迅速貫徹,“分布三民主義、建國大綱、建國方略、黨史、黨案于各學科中,為滲透的普遍的教學”,[50]“皆以能養成黨治下健全之國民所必需之技能、思想、性格、體力而有以使黨長進不朽為本”。[51]故而黨義教本無可選擇地在以上范圍內取材,“無一句無來歷,無一句杜撰”,[52]多是按照民族主義、民權主義和民生主義三部分編排,幾乎成為語錄式的著作。事實上黨義科幾乎覆蓋了所有科目,尤其成為公民科的外殼。正如有研究者認為,公民科教學也應該“使兒童理解黨國之組織之現狀之最終目的,及自己與黨國之各種關系,因以啟發其努力服務黨國之思想,鍛煉其勉力為忠實黨員明達公民之意志……”[53]
1930年代一種較有影響的公民教本:葉楚傖和陳立夫主編的《初中公民》教科書。主編者之一葉楚傖(1887~1946)早年是南社詩人,又是國民黨官員、政治活動家,1928年后,歷任國民黨中央宣傳部長,中央執行委員等要職。1935年任國民政府立法院副院長。另一位主編陳立夫(1898~2001)也是20世紀中國的重要人物之一,中國國民黨政治家,曾是國民黨歷史上最年輕的中央黨部秘書長,曾任國民黨中央組織部部長等職,1934年任國民政府土地委員會主任委員,1938年任教育部部長。他們二人以國民黨和國民政府官員的身份主編公民教本,證明了1930年代公民教育具有強烈的黨義性質。
葉楚傖、陳立夫主編、編撰過不止一部公民教本,這里僅以正中書局1935年出版的《初級中學公民》來看。這部教科書共5冊,分別講授公民生活與公民道德、公民政治生活、地方自治、法律大意和公民經濟生活。這幾方面內容是1930年代公民教育的一般模式。教本宣稱:“本書各冊根據三民主義,闡明總理遺教,期以黨義滲透公民生活”;[54]課文內容基本上是“融匯孫中山先生遺教”,“教學時宜令學生參考《總理全集》”。[55]課文的優長是不機械引用孫中山的論述,但無處不傳達三民主義精神。正如葉楚傖在他主編的另一種公民教材中解釋有關篇章安排:“民權主義政治制度之完成,一本于憲法。憲法根據《建國大綱》,故本書第三四五各章,實以《民權主義》及《建國大綱》為構成之骨干。”[56]
黨化教育在形式上、內容上固定化的同時,在功能上也越來越成為國民黨政府規訓青年學生的意識形態工具,公民教本實際成為實現“民眾三民主義化”和“教育民眾中國國民黨化”[57]的助手。國民黨政府和國家的權利一體化,公民教本中甚至出現這樣的口號式課文:“擁護我們的政府!信任我們的政府!政府努力替我們做事!政府努力實行三民主義!我們的政府萬歲!”[58]
黨化教育的弊端時人早有認識。早在1928年,《上海教育》就發表文章《黨教育》,描述了“黨化教育”在實際教育中的方法和惡果:(1)課程“采用黨的教材,生吞活剝式的灌輸三民主義,國語文中充滿了革命偉人的偉大史傳,常識課是國民黨的政綱,音樂課要唱“革命之歌”,美術要學“革命畫報”……把黨的一切當做了日常功課”。(2)“儀式上竭力模仿黨的形式,紀念周甚至平常集會一定要瞻謁總理遺像、恭讀總理遺囑,恰如八股時代的“圣諭廣訓”一般”。(3)“黨的標語無處不在”。(4)“學生參與黨的運動,今天游行明天集會后天演講,往往不是志愿而是強迫的,學生往往有疲于奔命之感”。[59]所以從教育效果上看,黨化教育實際上是壓制個人思想,教人盲從,培養奴性的教育,1920年代蓬勃興旺的公民教育逐漸暗淡下去。
小 結
近代中國教科書的發展及它所體現出的國家觀念與中國的政治社會發展局勢緊密相關。晚清時期是中國的政治文化大轉型時期,教科書表現出華夏文化觀向現代政治學意義上的“國家三要素”觀念過渡,帝王觀與國家觀并存。民國定鼎,中國建成了共和國家,教科書中重視革命、五族共和教育,以及簡單的新國家政治結構的介紹。到1920年代隨著新文化運動深入教育領域,公民教育勃興,教科書最突出的是個人與國家關系的新建構:強調發展個性、完善人格和個人自由是國家生存的首要條件,強調個人的參政議政權利和自由言論權利,這些觀念在教科書史上達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隨著國民黨政權統一中國,黨國一體的黨化教育開始滲透到教科書,并且迅速覆蓋了以前的公民教育。發揚個性、培養自由思想的教育變成了壓制個人思想、教人盲從、培養奴性的教育。
可以看出來,近代中國教育多數情況下是政治的附屬產物。當政治遠離教育的時候,教育能自然發展、趨于繁榮;當威權體制建立、政治主動施壓教育的時候,教育就會走向衰落。這二者的分野以國民黨建立前后教科書中“國家”觀念的水平高下判然可見。其實,“混亂”與“繁榮”是一體兩面之物。只要不是政治或戰爭的干涉,“混亂”就孕育著“繁榮”的可能性,證之以清末至國民黨政權建立之前的教育局面即可得出這個結論。歷史無法假設,但是不妨設想,從清末以來,如果教育一直有相當的自由發展空間,那么中國教育、中國人對國家的認識——其中最重要的是對個人和國家關系的認知,也就是公民教育的發展——這些最基本、最重大的問題會有更充分的討論空間。筆者認為,這就是我們應從民國教育歷程中總結出的經驗和教訓,對于塑造現代國民、建設現代國家應當有所啟示。
(作者單位:中國社會科學院近代史研究所)
[1] 蕭公權:《問學諫往錄》(二),《傳記文學》第16卷第2期。
[2] 汪家熔輯注:《中國出版史料(近代部分)》(第2卷),湖北教育、山東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第527頁。
[3] 南洋公學:《蒙學課本》(上卷),通學齋校印本,第28課。
[4] 云窩:《教育通論》,《江蘇》第3期。
[5] 廖陸慶編輯兼發行:《實用教育學》,上海作新社1903年版,第56頁。
[6] 陸費逵編:《修身講義》,商務印書館1910年版,第53頁。
[7] 《法學通論》,大陸報總發行所編輯發行:《大陸》第1號,上海作新社1902年版,“講筵”第2頁、5頁。
[8] 《中國之改造(續第三號)》,大陸報總發行所編輯發行:《大陸》第4號,上海作新社1903年版,“社說”第1頁。
[9] 楊廷棟:《政治學教科書》,上海作新社1902年版,第3頁。
[10] 學部編譯圖書局編纂、印刷、發行:《高等小學國文教科書》(第1冊),1910年,第22課。
[11] 學部:《奏陳教育宗旨折》,璩鑫圭、唐良炎編:《中國近代教育史資料匯編(學制演變)》,上海教育出版社2007年版,第543頁。
[12] [13] [15] 學部編譯圖書局編纂、印刷、發行:《高等小學國文教科書》(第1冊),1910年,第22、23、24課。
[14]學部編譯圖書局編纂、印刷、發行:《初等小學堂國文教科書》(第10冊),1909年,第49課。
[16] 《教育部審定教科圖書暫行章程》,《教育雜志》第4卷第4號。
[17] 帥群:《論采用教科書》,《教育雜志》第5卷第1號。
[18] 《編輯共和國小學教科書緣起》,《教育雜志》第4卷第1號,附錄第1頁。
[19] 莊俞、沈頤編纂,高鳳謙、張元濟校訂:《共和國教科書新國文》(第5冊),商務印書館1912年版,第32課。
[20] 莊俞、沈頤編纂,高鳳謙、張元濟校訂:《共和國教科書新國文》(第4冊),商務印書館1912年版,第2課。
[21] [22] 方瀏生編:《公民讀本》,中華書局1917年版,編輯大意。
[23] [27] 趙玉森編纂,蔣維喬等校訂:《共和國教科書本國史》,商務印書館1913年版,第123、100頁。
[24] 莊俞、沈頤編,高鳳謙、張元濟校訂:《共和國教科書新國文》(第6冊),商務印書1912年版,第29課。
[25] 傅運森編纂,高鳳謙、張元濟校訂:《共和國教科書新歷史》(第6冊),商務印書館1913年版,第15頁。
[26] 葛永光:《文化多元主義與國家整合》,正中書局1991年版,第37頁。
[28] 章、丁錫華編纂,戴克敦、沈頤、陸費逵校訂:《新制中華歷史教科書》(第6冊),中華書局1913年版,第18課。
[29] 章、丁錫華編纂,戴克敦、沈頤、陸費逵校訂:《新制中華歷史教科書》(第9冊),中華書局1913年版,第16課。
[30] 周鯁生:《新學制公民教科書》(上冊),商務印書館1923年版,編者序。
[31] [32] 周鯁生:《新學制公民教科書》(中冊),商務印書館1923年版,第13、74頁。
[33] [34] [35] [36] 顧樹森、潘文安編:《新著公民須知(道德篇)》,商務印書館1923年版,第4、8、55、60頁。
[37] [38] 顧樹森、潘文安編:《新著公民須知(法制篇)》,商務印書館1923年版,第9、34頁。
[39] 劉湛恩編:《公民與民治》,青年協會書報部校訂刊行1926年版,第7頁。
[40] [41] [42] 劉湛恩編:《怎樣做一個中華民國的良好公民》,青年協會書報部校訂刊行1925年版,劉湛恩序;第4、26、36頁。
[43] [44] [45] 馮順伯等編:《初中公民學教本》,江蘇省立第一中學校發行1924年版,汪懋祖序;第128、196頁。
[46] 王有鵬編:《中國近代中小學教科書總目》,上海辭書出版社2010年版。
[47] 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編:《中華民國史檔案資料匯編》第5輯第1編,第91頁。
[48] [49] 《部編初級中學公民課程標準》,《江西教育》1934年第1期,第170、174頁。
[50] [51] 張九如編:《三民主義教育下各科教學法綱要》,商務印書館1927年版,編輯大意;第2頁。
[52] 陸紹昌編撰、葉楚傖校閱:《新中華三民主義課本》,新國民圖書社1928年版,編輯大意。
[53] 張九如編:《三民主義教育下各科教學法綱要》,商務印書館1927年版,第20頁。
[54] [55] [56] 葉楚傖、陳立夫主編:《初中公民》,正中書局1935年版,編輯大意;例言。
[57] 江卓群:《黨義教育ABC》,世界書局1929年版,第11頁。
[58] 吳伯匡、徐迥千、楊干青編:《三民主義課本教授書》(第2冊),新國民圖書社1929年版,第16課。
[59] 《黨教育》,《上海教育》1928年2月。